討債不是罪,方式要找對!

07-12

2017 年 6 月,安徽省邢某,因欠李某、王某等五人收購蔬菜款一事,被李某、王某等非法拘禁並毆打。

近日,城區派出所民警在西城某賓館內將涉嫌非法拘禁的嫌疑人李某、王某、許某、姚某、苗某抓獲,上述五人對涉嫌非法拘禁和毆打邢某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依法刑事拘留。

邢某大學畢業後,跟著一老板來到壽光收菜,然後發往南方,他在壽光的主要工作就是記賬(小會計一枚)。邢某說收菜的時候都是把菜發走瞭,老板從安徽打過錢來之後,才把錢支付給各個蔬菜點。最近由於市場不景氣,導致瞭虧損,就不再去各個菜點收菜,之前欠的錢也就沒有支付。

拘禁邢某的五個人是各個蔬菜點的老板,因為收菜的老板是外地人,擔心人走瞭錢就沒瞭著落,都打聽著邢某的住處,找他要錢。正巧這天,要錢的幾個人碰一起瞭,一起嘮瞭嘮情況,於是決定看著邢某,邢某走到哪他們跟到哪,邢某聯系老板打錢,老板卻遲遲沒有給錢。晚上回到賓館後,李某等人說不給錢就不能離開,晚上看著睡。半夜邢某趁屋裡看著他的人睡著瞭,便偷偷跑瞭出來。守在門外的人發現他逃跑開車一路猛追,邢某氣喘籲籲也沒逃掉,還挨瞭一頓胖揍。

法律速遞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為。

這五個人初衷隻是想要回他們的欠款,許多討債的,要錢的也都多多少少會采用這種方式,以後一定要記住:不能用!!。小編提醒大傢:做事一定要合理合法啊,不然真的是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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