嚇人!深圳一駕校的人在 7 樓天臺練車

03-17

小夥伴們都有到駕校學車的經歷吧?

印象中的正規駕校應該是醬紫

安全規范的教學場地和整潔有序的教學環境

最近,執法君在執法過程中就遇到一個

瘋狂的駕校

這個駕校竟藏身於樓頂天臺!

沒錯,就是在樓頂!天臺!

執法君深深的為學車的小夥伴們捏瞭一把汗!

下面,請隨執法君一起來看看瘋狂駕校的

瘋狂之舉吧!

3 月 5 日,市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支隊羅湖大隊接到市民舉報,反映一駕校在羅湖區國貿附近某商業大廈樓頂練車,並附上拍攝的小視頻。視頻以俯視的角度進行拍攝,乍一看,教練車行駛在沒有圍擋的樓頂,隨時都可能飛下樓,讓人捏瞭一把冷汗!執法人員火速趕往現場瞭解情況。

涉事地點位於羅湖區鉆石廣場(金光華廣場附近),該廣場共 7 樓,除一樓外都已改裝成交通樓停車場,其中 7 樓樓頂就是投訴地點。

到達樓頂後,執法君倒吸一口涼氣!樓頂僅約 800 平方米,四周也僅有約 1.5 米的磚混圍擋,墻邊設有陳舊輪胎改裝的“防撞墻”,樓頂距地面垂直距離約 22 米!教學過程中一旦發生意外,後果不堪設想!而此時,5 臺教練車緩緩蠕動,休息室更有 10 餘名學員在等候練車。

經查,此處是深圳市金 *** 汽車駕駛員培訓有限公司私自設立的教練場地,未經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批準與備案!

據瞭解,駕校學員大多數是周邊工作的白領,學車地點的“便利”讓他們感到很滿意,但此處是私設的教練場地,未經權威部門批準與勘驗,存在巨大的安全隱患,執法人員經過調查取證,認為深圳市金 *** 汽車駕駛員培訓有限公司涉嫌“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未在申報備案的教練場地或者未在指定的路線、時間開展培訓業務”,依據《廣東省道路運輸條例》相關規定開具瞭違法行為通知書。駕校負責人表示馬上撤離,安排學員在合法的場地練車學習。

最後,執法君提醒各位想要學車的小夥伴,一定要到正規駕校報名,端正心態,勤學多練,這不僅是對自己和傢庭負責,也是對他人、對社會負責。不要存有僥幸心理,拿到駕駛證不是目的,練好車掌握好開車本領才是真正的目的。

法律原文

《廣東省道路運輸條例》

第六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責令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改正,並處一千元的罰款:(一)到註冊地以外開展培訓業務的;(二)未在申報備案的教練場地或者未在指定的路線、時間開展培訓業務的;(三)培訓記錄弄虛作假的;(四)使用未取得教練車牌證或者不具有統一標識的教學車輛從事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活動的。

轉自: 深圳交通運輸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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