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心!南昌村幹部居然幹這個賺黑心錢

07-13

在南昌中大路上,

本來幹凈整潔的街道,現在存在連片的違建

有的甚至成為賢士湖管理處所轄村幹部、村民的牟利工具

(七裡村村民搭建的臨時建築)

七裡村部分村民從老年人安置費中牟利

從青山路右轉入中大路之後,道路右側成片的臨時建築映入眼簾,裡面住瞭些老人。" 我們是賢士湖管理處七裡村的村民,房子被征收瞭,暫時被安置在這裡。" 一名村民對記者說,過渡安置有安置費,但每個月隻領到很少一部分錢。記者詢問具體是多少錢,他說隻有 100 元,好像租住在這裡也是要交錢的。

七裡村村委會主任陶國強稱,該臨時建築是老年人安置房,2015 年建的,有 100 多間。但村裡老人多,不夠住,還租瞭一部分。之後,該村一名陶姓村民承認部分臨時建築是他建的,返租給村裡安置老年人,每人收取 300 元費用。

這種模式是否合乎規定,陶國強和該村民都未置可否。村民怎麼有權力搭建臨時建築進行出租?賢士湖管理處城管執法部門負責人塗文表示,涉及臨時安置過渡房管理問題,城管部門一直未參與其中。

村小組搭建 2000 平方米臨時建築出租

在中大路盡頭,還有一處面積較大的臨時建築,被人用來收購廢品。記者向賢士湖管理處城管執法部門瞭解得知,這塊地歸賢士湖管理處長巷村。

長巷村負責城建方面工作的村委會副主任鄧建斌帶領村小組長來到現場。該小組長表示,這塊地由村小組出租給瞭他人使用,第一年租金是 3 萬元,第二年、第三年租金均為 5 萬元。

" 出租一事得到瞭賢士湖管理處的認可。" 該小組長向記者出示瞭賢士湖管理處相關部門蓋章的批復文件,但合同顯示出租用途為停車場。

對於這樣一處申報與實際用途不符、有 " 違建 " 嫌疑的建築物,作為執法部門負責人的塗文表示,當時建設期間他還未調來,情況不甚瞭解。之後,賢士湖管理處城管執法部門工作人員僅到現場瞭解是否有違反城市市容和環境等現象,對該建築是否是違建、有沒有正規手續不予過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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