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沈陽市紀委消息:日前,經沈陽市委批準,沈陽市紀委對沈陽物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工會主席楊艷華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瞭立案審查。
經查,楊艷華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禮品;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款,涉嫌貪污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楊艷華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毫無黨性原則和宗旨意識,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楊艷華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沈陽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