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廳發佈關於強化民辦幼兒園接送幼兒車輛管理的緊急通知

07-15

燕趙晚報訊(融媒體記者 石維)7 月 14 日,河北省教育廳向河北省各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發佈瞭《關於強化民辦幼兒園接送幼兒車輛管理的緊急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認真檢查接送幼兒車輛情況、認真核查司乘人員情況、嚴格審查辦園資質及教師資質。

《通知》中提到,我省接連發生兩起把幼兒遺落在接送車輛內致死事件: 6 月 28 日上午 8:00 左右,保定市雄縣一無證托幼機構將一名 3 歲幼兒送至托兒所後,將幼兒遺落在接送車輛內,下午 5 時發現時已無生命體征;7 月 10 日上午 8:30 左右,唐山市遵化市成才雙語幼兒園(民辦幼兒園)將一名 3 歲幼兒送至該園後,未清點人數,下午 16:45 左右發現幼兒遺落在接送車輛內,後經搶救無效死亡。這是繼去年保定市容城縣小天使幼兒園 ( 民辦 ) 和廊坊市大城縣一無證托幼機構將幼兒遺落車內致死事故發生後的又兩起事故。自去年兩起事故發生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三令五申,要求開展全面檢查,完善制度,特別是對民辦幼兒園開展安全隱患專項排查,但仍未能阻止此類事故的再次發生。

《通知》同時分析瞭這類事故發生的原因。一方面,是一些民辦幼兒園宗旨不是辦教育,而是把辦幼兒園當做賺錢的生意,把配備接送幼兒車輛當做招攬生意的手段和工具,唯利是圖,違法違規購置非標準車輛,私招亂雇非合格駕駛和隨乘人員,無視有關法規要求,超載運行,不按規范程序交接幼兒;另一方面,我們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督導檢查不力,隱患排查監管不深入,對此都有責任,但負有民辦幼兒園審批職權的縣(市、區)教育部門審批把關不嚴,平時對這些幼兒園的不規范辦園行為視若罔聞,處置不及時,縱容瞭隱患的擴大乃至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責任。

為杜絕此類事故,省教育廳再次發出通知,提出以下要求 :

一、認真檢查接送幼兒車輛情況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立即組織人員,逐一排查、登記轄區內所有民辦幼兒園及其接送幼兒車輛情況,包括:民辦幼兒園數量、每所幼兒園接送幼兒車輛數量、車輛性質、車輛資質及年檢情況、責任人、有無校車資質、簽訂協議及履行情況等。對檢查出的問題,要實行掛帳督辦和檢查負責制,對沒有資質、無使用協議、存在安全隱患、司機不符合要求、沒有在教育、公安交管、交通部門登記的車輛,要立即封停;對具備資質但不符合租用運營手續的車輛,要責成限期補齊手續;對私自使用社會車輛接送幼兒的,要立即責令停用並上報公安交管部門處理;對符合校車及接送學生車輛條件要求的,要嚴格按照教育部《幼兒園工作規程》要求,落實幼兒接送交接規定。

二、認真核查司乘人員情況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嚴格按照《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河北省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 > 實施辦法》要求,全面核查屬地民辦幼兒園招聘、雇傭的接送幼兒車輛的駕駛人員是否符合規定,是否具有相關資質;接送幼兒車輛是否有隨車照管人員,該人員是否符合規定要求。接送幼兒車輛駕駛人是否做到協助隨車照管人員核實上下車人數,在確認車上乘員全部離車後方能關閉車門離開。隨車照管人員是否做到與老師、傢長規范對接。

三、嚴格審查辦園資質及教師資質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對轄區內所有民辦幼兒園的辦學資質審批和年檢情況進行嚴格審查,對沒有取得辦園許可證,具備條件的,要責成其盡快辦理,不具備條件的,要予以取締;已取得許可證,但達不到辦學條件的要督促其盡快整改,經整改仍然達不到要求的,要堅決取締。要對民辦幼兒園所有教師資質進行普查,對不符合《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幼兒園教師資格的,要按規定予以清理。

對此次接送幼兒車輛檢查,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負起直接責任,制定可行方案,全面進行排查。各市教育行政部門要部署和督導工作進展,並對重大問題隱患進行督辦。省教育廳將對各地檢查情況進行督查暗訪。

(編輯:史贊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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