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區重度精神殘疾人 每人每年給 800 元“藥補”

07-13

新晚報記者 董艷春

哈市政府推出新措施,幫助殘疾人普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其中,重度精神殘疾人服藥有補貼。

為鼓勵殘疾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規定哈市殘疾等級為一、二級的重度殘疾人,自願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由當地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繳費檔次(每年 100 元)的養老保險費。

對城鄉困難傢庭和低收入傢庭殘疾人參加醫療保險需個人繳費部分,按規定給予全額或部分補助。對符合條件的參保(合)殘疾人按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補償後自付費用仍然過高的,由當地民政部門按政策從城鄉醫療救助基金中給予醫療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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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運動療法、偏癱肢體綜合訓練、腦癱肢體綜合訓練、截癱綜合訓練、作業療法、認知知覺功能障礙訓練、言語訓練、吞咽功能障礙訓練、日常生活能力評定等 9 項醫療康復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險保障范圍。

建立重度精神殘疾人服藥補貼制度,對城區重度精神殘疾人給予每人每年 800 元的服藥補貼,並隨哈市經濟發展和財政收入增長逐步增加。將重癥精神病患者醫療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保障范圍。

編輯 王劍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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