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警察”上半年查處 53 萬宗交通違法 執法力度 up!

07-15

今年上半年,深圳交警嚴管交通秩序,嚴查交通違法,大力推進執法創新工作,打造瞭全國多個首創,開創瞭 " 沖綠燈 " 查處等多個執法先河,有力地保障瞭全市交通的安全、有序、暢通。

今年上半年,深圳全市固定式電子警察達到瞭 1710 套,涵蓋瞭全市主要路口及重點路段。其中,路口電子警察 1207 套,路段車牌自動識別 503 套。全市固定式電子警察設備累計查處闖紅燈、沖禁令、超速等 24 類交通違法 53.36 萬宗,較 2016 年上半年的 22.68 萬宗上升瞭 135.27%。

從查處類型分類數據看,非深限外查處量最高。今年上半年,監控二期項目密集啟用瞭 200 餘套卡口車牌識別點,可以大面積覆蓋非深限外的路線和區域,特別是原關外的區域,使得該違法類型的查處量,僅上半年就已超過瞭 2016 年全年的總量。

" 從查處時段分類來看,8 時至 9 時、17 時至 19 時違法量最高,查處類型以 " 非深限外 " 違法為主。受非深限外的通告限行時段為工作日 7 時至 9 時,17 時 30 分至 19 時 30 分影響,上述早、晚高峰時段的執法量呈高發趨勢。" 深圳市交警局科技處監控科民警何科華表示,從地點分類來看,深鹽二通道鹽壩出口的執法量最高,該執法點位以查處占用公交專用道的違法行為為主。特別需要說明的是深鹽二通道公交專用道的執行時間為,法定節假日、公休日每天的 9 時至 21 時,該時段禁止公交車輛以外的機動車占用公交專用道行駛。隨著夏季的到來,預計該點位的執法量會繼續呈現上升的趨勢。

" 如果市民交通一直不願違法未處理會被我們進行處罰。" 何科華說,《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二款: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自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超過四十五日未處理完畢的,應當按照機動車違反禁行、限行規定對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予以處罰。今年上半年共查處機動車違反停駛規定的沖禁令違法 31433 宗。

深圳晚報記者 馬超 編輯 李怡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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