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冒用證件乘地鐵情況屢見不鮮 按 5 倍票款處罰

07-14

2017-07-13   09:35 福州新聞網評論(人參與)

福州新聞網 7 月 13 日訊(福州日報記者   孫漫)" 不好意思,我拿錯瞭卡,這卡是我女兒的。" 在近日福州地鐵開展的票務稽查行動中,冒用學生卡的情況屢有發生,冒用者總是找出各種理由來逃避懲罰。

據瞭解,目前已累計查出冒用學生卡違規情況 10 餘起。對於這些違規情況,工作人員已在現場對違規使用票卡的乘客進行瞭教育和處罰。

依照《福州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無票或持無效車票乘車的,由運營單位按出閘站線網單程最高票價補收票款。持偽造或變造的優惠證件及冒用他人優惠證件乘車的,由運營單位按出閘站線網單程最高票價補收票款並按照應補票款的 5 倍加收票款。同時,依照《福州市軌道交通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乘客有冒用他人證件、持偽造證件乘車等行為 3 次以上的,可以納入政府建立的個人信用信息系統。

票務稽查工作人員介紹,冒用證件與正常使用票卡很容易分辨," 進站刷學生卡、敬老卡時,會有語音提醒,顯示黃燈,而單程票、榕城通等則顯示綠燈。"

精彩圖片
文章評論 相關閱讀
© 2016 看看新聞 http://www.kankannews.cc/
统计代码填到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