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佈 2017 年佛山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
提前批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及其投檔分數線的通知 ( 佛招辦 [ 2017 ] 86 號 )
各區招生辦:
經研究,2017 年佛山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提前批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及學校錄取標準如下:
第一層次,佛山一中等 9 所學校普通生、廣東實驗中學 ( 創新人才 ) 面向全市招生,其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648 分。在此分數線之上,部分學校的招生計劃未完成,市招生辦根據考生志願的先後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以 5 分為一個分數段依次降分投檔,直到該學校招生計劃完成為止。
第二層次,佛山一中指標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不低於該校普通生錄取分數線 20 分以內。未完成計劃總計 174 個,轉入第四層次面向全市招生。
第三層次,8 所學校面向區內招生的指標生,各學校錄取分數線控制在不低於該校普通生錄取分數線 20 分以內。未完成計劃總計 650 個,轉入第四層次面向全市招生。
第四層次,佛山一中等 9 所學校指標生計劃未完成轉為普通生 ( 面向全市招生 ) 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646 分。在此控制分數線以上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按考生志願先後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以 5 分為一個分數段依次降分投檔錄取,直到該學校招生計劃完成為止。
第五層次,佛山一中等 9 所學校體育藝術特長生,根據各區及各招生學校公佈的招生方案,對已達市藝術特長生資格線考生及體育特長生入圍名單,按考生志願、文化課成績、校考及術科成績,劃定錄取標準。
提前批第一層次學校錄取標準詳見附件 1,第二、三層次學校錄取標準詳見附件 2,第四層次學校錄取標準詳見附件 3,第五層次學校錄取標準詳見附件 4。
附件:
1.佛山市 2017 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提前批第一層次學校錄取標準
2.佛山市 2017 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提前批第二、三層次學校錄取標準(含在各初中學校的錄取標準)
3.佛山市 2017 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提前批第四層次學校錄取標準
4.佛山市 2017 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提前批第五層次學校錄取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