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10 日下午,杭州市城管委(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對在杭運營的 9 傢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企業進行行政約談,在杭州相關管理條例沒有出臺之前,不允許再新投放共享單車,在地鐵口 50 米范圍內、公交站兩側 30 米的范圍內禁止投放單車,此前搬離保管的兩萬多輛共享單車企業可以按照程序領回。
這並不是杭州城管部門對共享單車企業第一次約談。根據杭州城管委的通報,今年以來,杭州城管系統針對共享單車無序投放、違規停放等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先後 67 次對相關企業進行瞭行政約談,對 6 傢單車企業的 9 起違法行為進行立案查處,共發出 10 份接受調查通知書,對 6 傢企業作出罰款、責令整改等行政處罰決定,共計罰款 8110 元,已執行 3740 元,待執行 4370 元。
在約談會上,交通專傢、浙江工業大學教授吳偉強表示,目前杭州互聯網單車投放過量,閑置嚴重,利用率低下,多數市民認為停放秩序混亂。他建議制定專門的管理辦法,在辦法出臺前,主管部門應強化管理,規范秩序;企業應規范經營,履行企業責任;市民則要規范騎行停放。
此外,在約談會上,杭州城管委表示,在杭州相關管理條例未出臺之前,不再新投放共享單車,地鐵口 50 米范圍內、公交站兩側 30 米的范圍內禁止投放單車,不允許企業在道路上私劃停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