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傢發佈樓市大招!北上廣 13 城帶頭實施

08-29

今年是大規模推進租賃住房建設的第一年。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部近日聯合發文,探索在北京、上海、南京等 13 個城市,試點集體建設用地建租賃住房,為住房租賃市場增加新供給。

13 城試點集體建設用地建租賃住房

13 個試點城市為北京、上海、南京、杭州、廈門、武漢、合肥、鄭州、廣州、佛山、肇慶、沈陽、成都,預計在 2020 年底試點結束前,探索出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集體建設用地建租賃住房改革成果。

國土資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長陳國慶" 核心的目標是切實增加住房緊張的城市,特別是特大和超大城市的住房供給,有效地緩解住房的供需矛盾。"

租賃住房建成後,土地性質保持不變,依然為村集體所有。值得註意的是,耕地等農用地不在試點范圍內。

國土部表示,對於租賃建房的建設,村鎮集體經濟組織可以自行開發運營,也可以通過聯營、入股等方式建設運營集體租賃住房。

不能與 " 小產權房 " 混為一談

集體建設用地,是指農村集體所有,由鄉(鎮)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農民進行各項非農業建設所使用的土地,包括農民宅基地、農村公益性公共設施用地和經營性用地。國土資源部表示,此次試點拓展瞭集體土地用途,將為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拓寬增收渠道。

國土資源部同時強調,集體土地建設租賃住房和違法建設的所謂 " 小產權房 " 不能混為一談。

國土資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長陳國慶:" 這次試點的租賃住房建設,符合規劃、依法審批,有不動產登記作保護,同時隻租不售。而過去所說的小產權房,無論在用地上、規劃上、還是建設銷售上,都不受法律保護。 "

" 集體土地建租賃房 " 有何意義?

事實上,今年以來,租賃住房在住房供應中扮演著愈發重要的角色。

今年七月,住建部等 9 部門曾聯合印發通知,要求在超大城市、特大城市開展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工作,多渠道增加租賃住房供應。此次,集體土地建設租賃住房的試點的開展,會給房地產市場帶來哪些影響?

第一," 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 ",是中國土地制度的重大變革,意味著以後 " 土地改革有巨大的空間 "。

第二,這意味著政府向社會大規模轉移土地紅利,這是非常值得稱贊。

第三,這意味著一大批低成本土地入市,由此產生一大批低成本房屋,對於抑制高房價、高租金將產生巨大作用。

第四,大城市郊區農村戶口價值大增,將產生一大批新富階層。這些農民將成為大批租賃租房的股東,長期享受土地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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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新政頻出 " 購 "、" 租 " 能否並舉?

目前很多大城市房價較高,對於剛剛走出校門的年輕人或者低收入者,租房是更現實的選擇。不過租價連年上漲,也讓租房者很是頭疼。好在,國傢近期連續出臺政策規范租房市場。

就在日前,深圳又發佈瞭鼓勵住房租賃的新政,允許商業用房按規定改建為租賃住房。所有這些新政,目的都是為瞭滿足不同人群的住房需求,使我國住房市場由 " 重售輕租 " 轉向 " 租購並舉 "。

租房新政之一:加大租房供應

去年 11 月,北京推出 " 限房價、競地價 " 新政,首批四個地塊開發商自持面積達到 100%,也就是說 70 年內這裡蓋的房子隻能租不能賣。今年 7 月,上海市也推出類似政策,至今已經推出 6 塊租賃住房用地,采取 " 隻租不售 " 模式。

租房新政之二:規范租房市場

今年 7 月,廣州、深圳、南京、杭州、廈門、武漢、合肥、鄭州等 12 個城市,成為首批開展住房租賃的試點城市。其中,杭州。鄭州、成都等城市從規范和創新租賃市場的方向著手,通過引入社會資本,把公共租賃住房、長租公寓、開發企業自持房源等全部納入統一管理,建立智慧住房租賃平臺。

租房新政之三:" 租購同權 "

廣州市響應國傢號召,最早提出瞭 " 租購同權 " 的概念," 賦予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學等公共服務權益 ",引發社會關註。隨後北京、沈陽、杭州、成都、鄭州、濟南等多地都提出瞭 " 租購同權 " 方案,從落戶、入學,到就業、社保等,讓租房者可以享受更多社會福利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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