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 10 月至 2017 年 5 月,一年半的時間裡,興國縣鼎龍鄉的無業遊民劉某林,身份發生多重變化,有 " 民政局幹部 "、" 教育局負責人 "、" 法官 " 以及 " 紀檢幹部 ",這些公職他當瞭個遍。當然,這幾種身份無一屬實。
近日,利用這幾重身份長期實施詐騙的劉某林,在緩刑考驗到期後,竟鋌而走險再次冒充領導行騙。最終,受害人發現被騙後報案,案發不到 5 小時,劉某林即被興國警方抓獲。
鄉村醫生遇到 " 紀工委負責人 "
6 月 23 日 10 時許,傢住興國縣長岡鄉的鐘先生急匆匆地來到興國縣公安局報警。" 警官,我遇上騙子瞭,被騙瞭 11 萬多元。" 鐘先生稱,自 5 月中旬以來,他先後被一自稱是興國縣紀檢負責人的男子,以幫忙及借款等名義要去現金 11 萬餘元,懷疑被騙。
" 他姓劉,跟我說他是縣裡的領導,說能幫我辦事,陸陸續續向我借瞭很多錢。" 說起自己事情,鐘先生一臉沮喪。
原來,鐘先生是一名鄉村醫生。今年上半年的一天,他的診所裡來瞭位陌生男子,此人正是劉某林。劉某林在就診時,通過和鐘先生閑聊得知,其尚未辦理一項有關中草藥的證件。
" 他問我有沒有這個證件,我說沒有,他就說能幫我辦證。" 鐘先生記得,該男子找他看病時,便自稱是 " 縣紀檢領導幹部 ",並告知鐘先生,他認識縣衛生局的領導,能幫忙把相關證件辦下來。
除瞭答應幫忙辦證之外,劉某林還告訴鐘先生,以後,他還可以幫其小孩解決工作事宜。至此,毫不知情的鐘先生以為自己遇上瞭 " 貴人 "。殊不知,他正一步步落入這個 " 貴人 " 早已設好的 " 圈套 "。
編造官場謊言報警人稱被騙十多萬
那一次相識後,鐘先生和劉某林迅速成為朋友,來往密切。今年 5 月的一天,劉某林找到鐘先生稱,辦理中草藥證件的事情有瞭眉目,但需要幾千元活動費," 要請人吃飯,需要打點一下 "。對劉某林充滿信任的鐘先生一口答應下來,並按照要求辦瞭。
然而,不久之後,中草藥的證件尚未辦下來,劉某林卻再次找到鐘先生稱,縣裡領導有意讓他擔任 " 縣檢察長 " 一職,並且以後可能繼續高升成為 " 縣委常委 "。但是,自己手頭很緊,需要鐘某借其幾萬元錢。
據瞭解,劉某林借錢時曾表示,如果他能夠高升成為 " 縣委常委 ",以後為鐘先生小孩解決工作時,將更加有利。出於未來考慮,鐘先生仍然按照劉某林要求,借給瞭其幾萬元。
怎料到剛借出幾萬元不久,劉某林卻再次找到鐘先生,聲稱自己手上有一塊地皮急需轉出去,否則將影響職務晉升,希望鐘先生能再借幾萬塊錢給他。
就這樣,因為各種理由,不知內情的鐘先生陸續借給瞭劉某林 11 萬餘元。直到他發現,此前委托劉某林幫忙辦理的中草藥證件一直未辦下來,而劉某林卻還在不斷向自己借錢。意識到自己有可能被騙後,鐘先生立即向當地公安報瞭警。
" 紀檢領導幹部 " 實為無業遊民
接鐘先生報警後,興國縣公安局高度重視。考慮到該案涉及 " 紀檢幹部 " 隊伍形象和民生問題,該局刑偵大隊全力開展偵查。
" 我們調查發現,這個劉某林根本不是什麼紀檢領導幹部。" 興國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河東中隊中隊長曾戊林告訴記者,經向縣紀檢部門核實,民警很快確定這是一起冒稱領導幹部實施詐騙的案件。
6 月 23 日 14 時許,離案發不到 5 小時,在掌握嫌疑人基本情況後,民警趁嫌疑人沒有發覺受害人已報案,立即展開抓捕行動,在縣城某賓館門口成功將嫌疑人抓獲。" 我們判斷這是一起冒充領導幹部詐騙案件後,將計就計,通過受害人將劉某林約出來,並將其抓獲。"
曾戊林告訴記者,抓捕劉某林後,經查實身份發現,其根本不是什麼 " 紀檢領導幹部 ",隻是一個無業遊民。並且,今年 50 多歲的劉某林,從 30 年前開始,就在興國各地行騙。
冒充 " 教育局負責人 " 騙 27 萬餘元
劉某林抓獲後,民警查明,在這起案子案發之前,他還曾因冒充法官詐騙被判處緩刑,直到 2016 年 11 月才緩刑考驗到期。
與此同時,警方查明,除瞭冒充 " 法官 " 和 " 紀檢領導幹部 " 之外,劉某林還冒充領導幹部,與女子陳某交往。期間,以提拔需資金活動、貸款等理由騙取陳某現金 27 萬餘元。
據曾戊林介紹,在 2015 年 10 月至 2017 年 5 月期間,劉某林以縣民政局幹部的身份和陳某結識,兩人交往後,劉某林又聲稱他是縣教育局負責人。在兩人交往的兩年間,劉某林總是以各種理由,不斷向陳某要錢。最終,不到兩年的時間裡,劉某林陸陸續續花去瞭陳某共計 27 萬餘元。直到劉某林被抓,陳某才知自己遇到的是個 " 騙子 ",並向警方報案。
" 劉某林雖已因詐騙被判緩刑,但仍不思悔改,由‘法官’搖身一變‘紀檢幹部’,繼續實施詐騙,這需要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提高警惕,保持清醒。" 興國縣公安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劉某林最終被公安機關抓獲。然而,在日常生活中,面對一些自稱是國傢機關工作人員的人時,群眾應該保持足夠的謹慎,擦亮雙眼、仔細甄別," 隻要不貪便宜、不搞投機、不輕信他人,很容易就能識破騙局,避免上當受騙!" 該負責人說道。
日前,犯罪嫌疑人劉某林因涉嫌詐騙,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