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妻子不要離婚被拒 男子割傷妻子獲刑

07-20

遵義市餘慶縣一名男子,因請求妻子撤回離婚起訴被拒絕,憤怒之下,他將妻子割傷。7 月 19 日,經餘慶縣法院審理判決,該男子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拘役 6 個月,緩刑 8 個月。 據介紹,這名男子項某與其妻黃某,因婚後感情不和,去年 7 月 6 日,黃某向餘慶縣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餘慶縣法院受理瞭此案。 7 月 27 日 9 時 30 分許,項某為瞭挽回夫妻感情,到餘慶縣城三角花園附近黃某上班的地方,請求其妻黃某撤回離婚訴訟,但黃某並未答應這一要求。惱怒之下,項某找來一塊刀片,將黃某左腳跟腱割傷。 案發當天,項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經鑒定,黃某所受傷為輕傷二級。 餘慶縣法院審理認為,項某的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因其系自首,且有悔罪表現,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貴陽晚報全媒體記者 黃寶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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