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癥媽媽離婚後不要他親爸也不要他 12 歲男孩無傢可歸

07-13

12 歲男孩無傢可歸

先後換瞭兩任 " 爸爸 ",但誰都不願認他。暑假開始瞭,他卻無傢可歸 ……

潁泉區伍明鎮小洋 ( 化名 ) ,才 12 歲,卻要面臨這樣的窘境。幸好,在當地民警和愛心人士的幫助下,他終於回到瞭爺爺身邊,目前已被帶到上海度暑假。

爸媽離婚後,媽媽帶著他改嫁

2007 年,小洋 2 周歲時,他的媽媽李艷兒和丈夫趙春鬧離婚。之後,法院把小洋判給瞭李艷兒,她帶著小洋回娘傢住。

那年,李艷兒才 20 多歲,考慮到自己還年輕,而且帶著孩子在娘傢生活比較困難,幾年後,她便帶著小洋改嫁到隔壁村的王佳樂傢。

結婚之初,雖然傢庭經濟條件一般,但是兩人生活得還不錯,李艷兒先後生下兩個孩子。

但好景不長,幾年前李艷兒患瞭癌癥。雪上加霜的是,她又面臨離婚的噩運。原來,2014 年,王佳樂向李艷兒提出離婚申請,最後法院判決兩人各人撫養一個孩子,小洋仍然跟著李艷兒生活。

再次離婚後,患病的李艷兒隻好帶著兩個同母異父的孩子,再次回到瞭娘傢住。期間,李艷兒到外地打工,小洋被送到市內一傢寄宿制學校讀書,平時很少有傢人來看望。

學校放暑假,他卻無傢可歸

前段時間,小洋就讀的學校放暑假瞭,可是老師怎麼也聯系不上他的傢人。老師瞭解到小洋是離異傢庭的子女後,多次打電話給李艷兒,她卻稱自己不久於人世,不願管孩子。老師聯系瞭王佳樂,他也不願來接孩子。

無奈之下,老師帶著小洋來到潁泉區公安分局伍明派出所求助。

於是,在民警的幫助下,他們聯系到小洋的親生父親趙春。可是,趙春一傢拒絕認領孩子,稱法院早將孩子判給瞭李艷兒,與他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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