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一名女司機在畢節市行駛途中,因涉嫌改裝車輛被交警處罰,該女子情緒激動,竟當面將處罰決定單撕毀,經公安民警調查核實,該女子因涉嫌嚴重阻礙交警執法,被依法處以 10 日行政拘留。
7 月 11 日,畢節市公安局七星關分局交警大隊十三中隊在林口鎮轄區開展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過程中,17 時許,一輛小型面包車迎面駛入林口鎮至生機公路交叉口的二環路段,因車速較快,執勤交警立即示意其停下接受檢查。
" 知不知道這樣很危險?" 執勤交警批評女駕駛員李某。經查,李某駕駛的面包車車廂內的座椅被拆,這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第一項 " 不得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 " 的規定。民警遂開具處罰決定書。
為逃避處罰,李某稱此車不是自己的,也並非自己改變車輛構造,拒絕在處罰決定書上簽字,甚至當面將罰單撕毀。由於無法核實該面包車來源,執勤交警依法暫扣車輛,但李某阻止扣車,還將車鑰匙扔到路邊的玉米地裡。見狀,執勤交警便將李某移送到林口派出所處理。
經查,李某今年 29 歲,傢住雲南省鎮雄縣。面對派出所民警的詢問,李某仍然支支吾吾,為查清事實真相,派出所民警對在場群眾進行瞭走訪調查。在大量證據面前,李某才交代瞭其拒絕配合執法,阻礙執行公務的違法事實。
目前,違法行為人李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 10 日行政拘留。
常鑫 貴陽晚報全媒體記者 羅付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