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子出征的父母,為什麼揣著這樣的賬本
這篇題為《中國式相親價目表:我兒子才 33,不考慮沒北京戶口的姑娘,有戶口殘疾也行》的報道,尋訪瞭京滬兩地的中山、天壇、玉淵潭、陶然亭、朝陽,以及浦東世紀等公園的相親角,總結瞭這些地方的見聞。文章裡有大量聳動的描寫:
" 高薪和車房遠不及一本北京戶口來得誘人 "," 外地人的征婚簡歷都扔樹根下 "," 隻要察覺對方帶著或輕或重的口音,他們便果斷擺擺手:‘我們不找外地的!’ "
" 京籍和京戶有著天壤之別,就像清朝的鑲黃旗和正黃旗之分一樣。"
" 京籍才是身份證 110 開頭的正宗北京人,京戶再怎麼努力也是外地人,有著地域、口音、生活習慣、婚嫁習俗、過年探親的懸殊之分。"
" 並不是買瞭北京的房就能娶到北京姑娘,房子所在的區縣、環數更為重要。"" 我要是跟你住到四環外,以後還怎麼走親戚!"
" 還在還房貸或連房都沒有的人,在相親角幾無立錐之地。除非是容貌極其出眾的女性,而男性,無論條件再好,都‘ 100% 不考慮’。"
" 老人們最常用的開場白便是,‘天兒不早瞭,您趕緊回去吧,一會兒別趕上晚高峰,再耽誤您回傢’。以地鐵為例,如果對方車程半小時內就能到傢,說明房子基本都在三環附近,車程在一小時內的基本都在城六區居住,而一小時以上的,往往住在五環外。"
類似的問題還有 " 孩子有沒有車 "、" 車好不好停 "、" 停車費貴不貴 ",來推斷對方的房子位於中高檔商業小區還是老舊社區。
歸根結底一句話,公園相親市場上," 門當戶對是鐵律 "。這是 " 一場盛大的個人營銷和階層買賣,房子、戶口這些硬性條件都是擺在桌面上的交易籌碼。"
這些露骨的做法,不是沒有理由的。如今,北京四環內動輒房價 10 萬 +,上海內環地鐵沿線房價基本 7 萬 +,這意味著京滬兩個普通傢庭的結合不僅僅是年輕人兩情相悅的事情,一紙婚書涉及的資產變動,已經可與千萬級資產的企業並購相提並論。這樣的事情,難道不該像企業一樣搞搞 " 盡職調查 ",把賬都擺出來,把難聽的話說在前面?
而房子區位和戶籍之所以敏感,顯然是因為生活質量以及子女前途關聯的資源都與此緊密掛鉤,不具備,就無法享有。
在這個背景下,婚姻認本地人,講門當戶對,甚至高調防騙,都有嚴肅的現實理由,因為捍衛婚姻就是捍衛傢庭財富安全和階層水平。所以 " 盡職調查 " 式的相親就不能視為奇聞,反而應該是理所當然的。
至於 " 可以輕度殘疾,但屬羊的絕對不行 " 等細節,說明瞭另一個事實,老年人對於屬相的忌諱顯然來自於迷信,但今天傢庭財產性收入成大頭,且掌握在長輩手中,年輕人的生活狀態越來越取決於長輩意見,婚戀發言權變小瞭,你就不得不承受這些神神鬼鬼的標準。
重新務實、物質的婚姻觀,重新掌握發言權的父母
近年社會對於婚戀觀的大規模討論是從《非誠勿擾》節目開始的," 寧願坐在寶馬車裡哭,也不願坐在自行車上笑 " 的女嘉賓言論曾經招來萬炮齊轟,但是婚戀觀物化並不是從那時開始的。
"50 年代選英雄,60 年代找貧農,70 年代奔軍營,80 年代求高知,如今看好孔方兄。" 這句喪氣的順口溜語出有據。
2000 年,學者通過入戶調查與訪談,對中國人 50 年的擇偶偏好進行瞭比較研究,發現帶有強烈時代烙印的政治因素明顯減弱外,教育程度、職業、收入、住房等社會經濟條件在以往幾十年入選率低,近些年逐漸被重視。" 這主要是因為在 80 年代前的很長一段時期內,‘物質利益’和‘金錢萬能’曾被視作萬惡之源屢遭批判,加上在計劃經濟年代,從事何種職業由組織統一安排且為終身制,個人無選擇自由,而薪金收入更是平均主義大鍋飯,擇偶者自然很少對未婚夫(妻)的職業、收入提出苛求。(《擇偶標準:50 年變遷及其原因分析》徐安琪)
說起來,具有理想主義情懷的婚姻觀不過百年的歷史。更漫長的古代,婚姻是宗法制度下的社會關系,對中國人而言是 " 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下以繼後世 " 的大事(《禮記 · 昏義》),本就要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講的就是門當戶對,非常務實。
" 二十世紀初開始的鴛鴦蝴蝶派小說,以及新文化運動,開始將西方浪漫主義運動後出現的愛情觀念傳入中國。這種愛情強調伴侶之間的仰慕、親密和欣賞。這種新的觀念重新定義瞭中文語詞‘愛情’的含義,並要求婚姻和男女的結合必須以此‘愛情’為基礎。這種新的情愛觀念,和當時流行的個人主義觀念,無政府主義觀念,自由主義觀念相結合,深刻地改變瞭中國的情愛文化,並催生瞭一大批新的探討情愛、呼籲沖破傢庭、父權、和夫權枷鎖的文學和思想作品。"(《中國人婚戀觀的變遷,人們在歷史鏡子中看清自己》魏陽)
1950 年 4 月《婚姻法》的頒佈,終於給婚姻自由觀念提供瞭制度保障,徹底顛覆瞭門當戶對的傳統婚姻,伴隨著強大的社會宣傳,婚戀自由的婚姻觀深入人心。
1950 年《婚姻法》開宗明義:" 廢除包辦強迫、男尊女卑、漠視子女利益的封建主義婚姻制度。實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權利平等、保護婦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義的婚姻制度 ","…… 禁止任何人借婚姻關系問題索取財物 "。
當前,戀愛方式多元化並沒有阻止擇偶觀日趨務實且物質化的趨勢,某種程度上可以理解為婚姻觀念本質的回歸。婚姻是古代宗法制穩定的基礎,也是現代人求穩、求安全的生活方式選擇。
新聞報道的潛臺詞,還包括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似乎又重要起來。父母發言權的消長,卻不是因為法律地位變瞭,僅僅是因為經濟地位。這麼高的城市生活成本下,年輕人不再一參加工作就有瞭自主的底氣。
中國式婚姻價目表,算盤打得瞭一時,打不瞭一世
1980 年,實施瞭 30 年的《婚姻法》進行瞭首次修改。重大修改之一,是將 " 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 " 作為離婚的法定條件。
這和當年明確婚戀自由意義一樣重大,但卻是個不為人知的壯舉。這實際為婚姻真正下瞭一次定義,即婚姻得是以感情為基礎的。這個基礎定義和檢驗著今天中國人的婚姻,但是歷史也不過 30 多年。
中國式婚姻價目表,無非說明經濟對婚姻的左右能力持續上升,開始沖擊個人選擇。但跟百年來傳統婚姻受到的沖擊比,還算不瞭什麼。
婚姻的物質基礎和感情基礎不是非此即彼的關系,生活中無法回避物質基礎,法律上強調感情基礎,身份關系。而生活形態日趨復雜的現在,介入和影響婚姻的因素已經太多瞭。
關於婚姻,已經深入人心的感情基礎、價值觀因素,仍是穩定的,長久的。而物質基礎,財產性收入,卻非常容易受到外界經濟環境、股市樓市變化的影響。這份中國式婚姻價目表的保鮮期,相信不會太久,就當個標本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