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 萬人掘金的雲集微店,說封就封?

08-12

8 月 5 日,央視財經頻道報道瞭雲集微店這傢平臺。" 一天賣出瞭 150 萬片牛排!所有主流電商平臺、線下渠道,全世界范圍都沒有這樣的銷售成績。"CEO 肖尚略很自豪。

不到一個禮拜,雲集微店被微信平臺永久封號瞭!眾人都無比詫異。

其實,今年 7 月份,雲集微店就收到瞭來自杭州市濱江市場監督管理局 958 萬元的罰單,原因是涉嫌傳銷,後內部也進行瞭整改。

肖尚略介紹,雲集微店不是傳銷,不是微商,是社交電商,是全新的電商模式。

雲集采用三級分銷模式,邀請個人註冊成為店主,店主通過微信朋友圈發佈商品信息,並引導銷售完成。

店主不用囤貨、不用打包、不用發貨,還能通過分享輕松賺取傭金。

雲集還鼓勵店主向他人發出店主註冊邀請,成功者給予現金獎勵。

要不是被封號,雲集微店絕對可以說是電商界的一匹黑馬,店主已經高達 200 萬人,3 月銷售額達 2 億多,6 月破 7 億元,7 月破 8.6 億元,並於去年 12 月完成瞭 2.28 億 A 輪融資。

一旦被封號,恐怕是毀滅性的打擊。微信官方對此的回應稱:存在違法違規情況,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平臺規則,限制部分功能,直至永久封號。

此前,小黑裙、環球捕手也因與雲集微店相似的模式,遭到微信的永久封號。那麼,這些品牌違反瞭什麼規定,遭來封號劫難?微信管制的邊界又在哪裡?如何才能在微信的安全線內生存?來聽聽大頭的分析。

宗寧

微電商專傢

《格局逆襲》作者

" 很多人加入因為這是一個賺錢的遊戲

支持封號否則微信容易成為傳銷平臺 "

雲集微店的三級分銷模式,跟微商模式的差別很大。

雖然不同的微商有級別,但微商的級別是割裂的。微商采用批發制度,簡單說,就是 A 把東西賣給 B,B 把東西賣給 C。在 B 把東西賣給 C 的過程中,價格賣得再高,A 也不賺錢。

而雲集微店采用三級分銷制度,A 把東西賣給 B,A 能賺到一部分錢,B 把東西賣給 C 的過程中,A 還能賺錢。在三級之內賺錢,這其實就是傳銷的思路。

但這個銷售模式確實很好用,因為它利用瞭微信的社交關系,迅速用低價建立起傳銷體系,而且不需要用戶太費勁去培訓或推廣,隻需要用戶在朋友圈分享鏈接或在微信群發送鏈接,別人就能自動加入。

而別人之所以加入,原因在於這是一個賺錢的遊戲,所以傳播的速度特別快。

其實,之前被封號的小黑裙、環球捕手,跟雲集微店都是同樣的性質。

而騰訊作為平臺,肯定不希望它的社交關系被第三方利用,尤其是這種賺錢的方式。當第三方用這種方式去利用微信的關系鏈時,可能會對微信的整個體系造成損傷。因為用戶很有可能在受到損害之後去找騰訊投訴,那麼,最後需要負責的還是騰訊。

所以,騰訊作為一個主管平臺,並不會去區分雲集微店是傳銷還是直銷,是三級還是多級,隻要出現這種利用關系鏈進行商務拓展,就會采取封號的做法。

那麼,對於雲集微店等品牌,在微信上很容易實現社交傳播,通過分享發展下線。一旦被封號,脫離瞭微信再去分享的話,實際上會喪失傳播性,後續就會很難做。很可能真的要像傳銷一樣去線下組織團隊、組織培訓進行推廣。

我還是支持微信的封號做法,畢竟如果大傢都這樣做,微信豈不是成瞭傳銷平臺瞭嗎?

倪叔

知名科技自媒體

"雲集微店所代表的社交電商有意義

但多級分銷模式觸犯瞭微信規則 "

雲集微店是一個 " 微商 " 平臺,通過吸引店傢入駐,鼓勵分享來完成業績。關於它的定性問題目前還存在爭議,政府對其傳銷行為的懲罰是基於一年前的行為,據我所知,在其深度整改以後,有杭州本地的相關領導前往巡視,督促其良性運轉,並未要求立即關停。

傳銷這種模式,對於行業來說,雖然可以得到一時的便宜,但從長期來看,會給平臺帶來致命傷害,是極度不提倡的行為,對這種行為警惕,微信的打擊是合理的。

但目前整個電商流量越來越貴,趨勢基本不可逆,雖然國內已經有淘寶、天貓、京東、唯品會等大電商平臺存在瞭,但它們也不足以承載整個市場所有人的需求,尤其是四五線小商戶的電商需求。

因此,社交電商是很有意義的嘗試,個人認為封號不適宜,就因為雲集微店一個階段的激進做法,就完全抹殺瞭其企業價值,及社交電商的行業價值。

另外,日前知名電商平臺環球捕手也因涉嫌分銷被微信進行瞭封號處理。值得註意的是:多級分銷是觸犯微信規則的事,因而最近我們密集地看到有電商平臺因觸發微信規則被封號。但這個和微信官方認為其模式為傳銷,並非一回事,還需要細心分辨。

或因此前的李文星事件,微信近段時間加強瞭對有多級分銷行為的電商平臺的監管,以免出現 Boss 直聘類似的問題,個人認為是合理且正面的,畢竟規則已經事先公示,且與社會公序良俗無沖突,各電商應當遵守。

作為社交電商平臺,模式決定瞭無法回避要設立用戶獎勵制度的問題。就目前而言,更推薦大傢把分享做為流量主,以 cpc(點擊付費廣告)/cps(效果付費廣告)的方式進行結算會更為合理,更為符合微信平臺規則。

尤其微信作為平臺方,如果不認可電商平臺行為,為何此前放任其成長到千萬粉絲級別,如今又要在官方猛推小程序電商的時刻將其封號,這種做法讓人不解。

豐年

電商戰略顧問

知名互聯網資訊博主

"雲集微店被封的背後

其實是騰訊對於社交電商的壟斷話語權 "

雲集的模式涵蓋瞭電商、直銷、微商、社群,被標榜為 " 新社交零售平臺 "。在雲集多次對外的公開宣講中,主辦方反復提到雲集可以依靠 " 固定、封閉且可以互相介紹的用戶群 " 實現社交裂變,同時規避瞭潛在的法律風險,引用一句知名的評價" 雲集可能是最健康的微商模式瞭 "。

但是,雲集還是難逃被封禁,到底問題在哪裡?

我個人對此事的定性是,這是騰訊的企業行為,並非我國法律層面的行政管制措施,雲集涉嫌傳銷被處罰 958 萬,是法律層面給予的處罰結果,並未關停雲集和追加其他處罰。

被封後,雲集微店 CEO 肖尚略的回應是:此次被封號來自部分人士利用之前的處罰材料惡意投訴舉報導致,並非我國法律對現有模式的政府層面管制。8 月初央視還在報道雲集的模式和上線農產品分銷後對農業電商的助力。

雲集被工商部門處罰後尚可繼續運作,但被騰訊關停公眾號微店後,卻很難再次翻身。

拋開雲集是否涉嫌傳銷,我們探討另外一個被忽略恐怖真相:如果雲集沒有觸犯法律,那麼來自騰訊單方面的處罰權力誰來監管?在一個公眾號可能是一個企業的命脈和生命線的前提下,微信方面的處罰如果不能給出明確理由和第三方約束監管,未來誰還敢把企業的命運隻押在微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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