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撞成植物人 2 年 肇事者買車買房不賠錢

11-24

昨晚,微博用戶 @認真的趙先森 發佈的維權視頻引起瞭網友們的熱議。截至目前,視頻點擊量超過 3000 萬,超過 25 萬的網友轉發聲援。

他到底經歷瞭什麼呢?

就在一個星期之前,@認真的趙先森 發佈瞭一條長微博。微博中敘述瞭自己的傢庭在父親遭遇車禍成為植物人的三年以來所經歷的巨變。

長文後更名為《這 773 天 我被迫改變的人生軌跡》

在文中,他提到,自己的父親自從被撞之後傢裡已經為他治病掏空積蓄,可是肇事司機卻遲遲不肯露面,也不願意承擔治療費用,即使是在法院判決書已經下來的情況下,仍然不願支付治療費用。

這三年來,他為瞭給父親治病放棄瞭大好的未來,母親也因此患上抑鬱癥,每天以淚洗面。他們甚至為瞭治病賣掉瞭房子。

在這樣的情況下,肇事司機一邊聲稱自己沒錢,百般推脫責任,一邊又買房賣車,四處旅遊。肇事司機的女兒甚至還在私底下放言說:“咱一分錢也別掏,耗死他。”

幾年以來,趙先生賣畫籌款,借遍瞭身邊所有人,才能勉強保住父親微弱的生命。

兩年來,肇事司機僅僅象征性派瞭個代表給趙先生送過幾千塊錢,而這個數目對於趙父的病情嚴重程度來說隻是杯水車薪。在醫院,趙先生的父親一天的花費就需要數千元。

無奈之下,趙先生選擇用微博發聲,請求大傢的幫助。

在發佈消息之後,趙先生又在微博陸續公開瞭交警責任判定書、法院判決書以及其他基礎證據。

同時,他表示自己不會接受網友的捐款,收到的款項會陸續退回。

在長微博發佈的幾天後,趙先生說自己受到瞭對方的威脅,並發佈瞭錄音,目前已經報警。

有網友向趙先生建議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趙先生表示他已經申請瞭,但是對方連執行員的電話都不接。

從趙先生最新發佈的視頻來看,對方推諉責任已經不是一次兩次的事情瞭。

網友評論:

林熊貓:半夜醒來看完氣得睡不著。。。

香油豆腐 _ 渣:一年前就開始關註這件事瞭,那會上微博趙先生還沒發什麼,應該是判決書沒下來,關註瞭之後還非常友好地感謝我還相互關註,之後沒發過什麼,我還以為事情解決瞭,現在事情終於發酵開來,真的遭受瞭太多不該遭受的事瞭,同為一名年輕人,真的不敢想象你怎麼熬過來的,你一定能贏得最後的勝利!我有預感!

劉同:法院判瞭要賠償 85 萬,但肇事司機拒不履行。買瞭新車買瞭新房,當趙先生在新房門口堵住她,她說瞭和兩年前一樣的話:我也沒錢,我要慢慢給你找。最後說“幹脆讓法院判我幾年,這錢我就不用還瞭。”不知道法院會怎麼判,但是你這種不道歉不履行判決的做法,會讓你和傢人未來的人生每天都像在坐牢。

河森堡:趙先生堅持住,老先生也要堅持住。

方圓之間 - 斯特洛夫小滿:正義也許會遲到,但從不會缺席。希望大傢能夠救救這個苦命學子的傢庭,肇事司機已經將這個傢撞得支離破碎,就請不要讓他再失去摯愛的親人。 希望看到的朋友伸出你的正義之手,多多轉發,多一份轉發多一分力量,讓正義降臨。也讓肇事者受到應有的懲罰。

在為趙先生的經歷感到不幸的同時,我們不禁想問,難道法律對於這樣的 ‘ 老賴 ’ 真的就束手無策瞭嗎?

夏傢品律師:

肇事方和保險公司的賠償責任

本案中,保險公司的賠償項目包括交強險部分和第三者商業險部分。

交強險部分賠償限額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 110000 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 10000 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 2000 元。第三者商業險部分由保險公司根據被保險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擔的事故責任,來確定其賠償責任,本案的商業險賠償限額為 30 萬元,包含瞭醫藥費、護理費、誤工費、傷殘補償金等,但是前提需交強險賠盡後才能計算。

超出交強險、第三者商業險賠償額度的部分,按責任比例由肇事方承擔。本案中,肇事方負交通事故主要責任,法院判決其承擔 70% 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發生後,可要求交警部門組織調解,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達成協議後,一方拒不履行的,抑或是任何一方不願意調解的,受害人或者其近親屬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訴訟期間,對方轉移財產怎麼辦?

在訴訟期間肇事方轉移財產的,賠償權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訴訟財產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訴訟過程中,為保證將來生效判決的順利執行,對當事人財產或爭議的標的物采取的強制措施。采取財產保全後,被申請人不能隨意處置保全財產,待判決生效後,如果被申請人未履行義務,法院可以處置所保全的財產,使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護。

對方不履行判決怎麼辦?

判決後,賠償義務人拒不履行的,賠償權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申請強制執行的過程中,申請人可以通過各種合法途徑獲悉賠償義務人的財產線索,協助法院執行。如果發現事故發生後賠償義務人轉移財產的,可以通過訴訟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如何通過訴訟途徑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首先可委托律師對賠償義務人的財產狀況進行前期的調查取證。如有證據證明賠償義務人通過為其女兒按揭買房、買車等途徑轉移財產,導致其無法履行判決書中的給付義務,嚴重損害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的,根據《民法總則》“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之相關規定,可向法院起訴確認該民事行為無效。

隨後,我們也采訪到瞭杭州市江幹區人民法院執行庭的汪庭長。

汪庭長說,首先,在訴訟期間,原告可以采取財產保全的方式,對被告的財產進行保全。法院在接到申請後,符合相應條件的,會依法查封、扣押、凍結對方名下的財產。這樣就可以從源頭上防止對方惡意轉移財產的情況發生。

那麼,在訴訟期間,被告可以轉移自己名下的財產給自己的親戚朋友嗎?

“在訴訟期間,不僅要考慮原告的合法權益,也要保護社會的交易安全。”汪庭長說,“因訴訟中如未對被告的財產予以查控,則並不限制其進行合法交易,且該涉訴債權屬未決債權,故法律上不會對被告所交易的財產進行追索。若是第三人善意取得的,也是合法的。

在判決之後,需要被告合理解釋這筆財產的去向,如果說解釋不清楚的,那麼法院就可以認定對方屬於非法轉移財產。可以采取罰款,拘留等措施進行處罰。”

針對在判決之後,對方不履行判決的情況,汪庭長表示:“如果說,被告拒不履行判決的,原告可以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執行庭可以依法查詢其名下的財產,如不動產,銀行存款、公司股權,股票賬戶等,然後進行強制執行。

如果判決後,對方有惡意轉移財產等行為,需要原告提供相應的線索和證據,法院一旦核實之後,可以對方采取罰款、拘留等措施,還可以依法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原標題:父親被撞成植物人兩年多,肇事司機買車買房就是不賠錢!25 萬網友怒轉視頻聲援,真拿她沒辦法瞭?

精彩圖片
文章評論 相關閱讀
© 2016 看看新聞 http://www.kankannews.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