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員被貼罰單 發朋友圈辱罵警察被拘留 3 天

11-19

" 貼單的,我 ***……" 被貼罰單僅 8 分鐘,他就把罰單照片配上辱罵民警的言論發到瞭朋友圈。

三小時後,警方將其抓獲,並將其拘留。

11 月 15 日上午,遼寧本溪巡特警支隊六大隊 676 巡組在本溪地工路巡邏時,看到一輛灰色 " 東風 " 面包車停在瞭公交車站點上。

民警畢曉野下車查看,發現車裡沒人,就拍照取證,在駕駛人側車窗玻璃位置張貼上瞭違法停車告知單。這時是 10 時 24 分。

僅 8 分鐘後,10 時 32 分,坐在警車上繼續巡邏的畢曉野就收到瞭一條朋友圈信息:" 貼單的,我 ***"。

信息下面還有一張違停告知單的照片,畢曉野仔細一看,這不正是自己剛剛貼在那輛灰色面包車上的嗎?" 當時可把我氣壞瞭,好在下面評論都是批評對方的。" 畢曉野平靜瞭下來,報瞭案。

本溪金山派出所接到報警後,馬上對發帖人展開調查。

看到自己這帖子並沒有引來人們的同情,評論中大傢都在指責自己,發帖人也有些懵瞭:這節奏不對啊!於是他通過他人與警方聯系,表示願意向民警道歉。

畢曉野表示,如果是私下場合的辱罵,自己可以接受道歉。但是在網上發帖子謾罵執法行為,針對的就不是個人,而是法律。

事發 3 個小時後,發帖人被帶到瞭金山派出所。經調查,34 歲的發帖人楊某是本溪 " 德邦物流 " 的業務員,當天送快遞回來發現車上被貼瞭罰單,非常惱火。

" 因為我就停瞭不長時間,沒想到就被抓到瞭 ……" 楊某說自己也是想到這一天白幹瞭,一時沖動發瞭帖子出氣,卻沒想到這是一種違法行為,他願意向民警公開道歉。

鑒於其確有悔改表現,警方依法給予其行政拘留 3 天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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