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晚上失眠不是因為單身,
是因為熱!!!!!!
熱浪來襲,
大煙臺開啟炎炎夏日節奏。
火辣辣的太陽烘烤著大地,
全市大部分地區白天最高氣溫繼續維持35 ℃以上,
龍口、萊州、福山的最高氣溫均超過瞭37 ℃。
不過,好消息是陣雨快來瞭
未來幾天
煙臺有雷陣雨,
最高氣溫將降至 30 ℃以下。
明天,煙臺多雲轉雷陣雨,
這兩天雖然氣溫總體上下降,
但白天氣溫仍偏高,
小夥伴們還須註意防暑降溫。
在高溫難耐的情況下,
來點好消息精神一下!
下個月開始,
你的工資就多一筆 " 進賬 " 瞭,
那就是——高溫補貼!
高溫補貼是為保證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
國傢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 ( 日最高氣溫達到 35 ℃以上 ) ,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 33 ℃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
重要的事 " 說三遍 "、" 三遍 "、" 遍 "!
大傢記好瞭!記好瞭!好瞭!
高溫津貼不計入最低工資,按日計算、按月發放,納入工資總額,不能代替防暑降溫費,必須以貨幣的形式發放,不得以實物代替。
從規定來看,高溫津貼主要面向的是露天工作的人員,或者室內溫度在 33 ℃以上的工作者。但凡是在寫字樓裡工作的白領,有著空調的幫助,一般都能將溫度降低到 33 ℃以下。那些露天工作的建築工人、環衛工人、停車管理員、快遞員、送餐員等才是最需要高溫津貼的群體。
高溫補貼按 4 個月計發
根據我省規定,煙臺防暑降溫費按 4 個月計發,用人單位不得以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為由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與此同時,企業在崗職工包括瞭試用期職工、農民工、勞務派遣員工等所謂的 " 非正式員工 "。
根據規定,企業職工防暑降溫費標準為: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 200 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 140 元。全年按 6 月、7 月、8 月、9 月共 4 個月計發,列入企業成本費用。企業在崗且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列入發放范圍。職工未正常出勤的,企業可按其實際出勤天數折算發放。
此前山東省企業職工夏季防暑降溫費的標準是 2006 年制訂的,其中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 120 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 80 元。
據瞭解,防暑降溫費有下限無上限。防暑降溫費應當按時足額支付,企業不得因內部管理制度或薪酬制度規定瞭低於法定標準的防暑降溫費為由,不足額發放給勞動者該費用。同時,對於生產條件特別艱苦且有支付能力的企業,經省勞動保障、財政部同意,可適當提高發放標準。在防暑降溫費的支付上,企業應當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給予勞動者最大限度的保障,從而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證企業的穩定高效運轉。
多麼振奮人心啊!
那些不規范的企業,
再也不要拿飲料來充當防暑降溫費和高溫津貼啦!
這麼熱的天,
室外工作者們頂烈日、戰酷暑,
老板發點高溫津貼是企業福利,
也彰顯人文關懷,
可就是這麼幾百元錢,
卻依然有很多人從未享受過。
關於高溫津貼,
你還需要瞭解這些
單位拒不發放可舉報
今年 5 月,國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辦公廳已經下發瞭關於做好 2017 年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區加大對防暑降溫工作的宣傳力度,強化用人單位防暑降溫主體責任意識。凡工作場所存在高溫作業和夏季露天作業的用人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傢安全監管總局等四部門聯合印發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特別要落實好以下保障措施——
1
一是要在高溫天氣來臨之前,組織高溫天氣作業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環境的勞動者,應當及時調整作業崗位。
2
二是要在高溫作業場所增添必要的通風或降溫設備,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個體防護用品和防暑降溫所需的清涼飲料及保健用品,改善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
3
三是要根據本單位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合理安排或調整勞動者夏季高溫天氣工作時間,適當增加高溫作業環境下勞動者休息時間,最大限度地減少勞動者高溫中暑事件的發生。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 35 ℃以上的高溫天氣從事露天作業及溫度在 33 ℃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
4
四是要制定高溫中暑應急預案並組織演習,根據從事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數量及作業條件等情況,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足量的急救藥品。同時,要對勞動者進行高溫防護和中暑急救宣傳教育,增強勞動者防范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轉!給!老!板!
在這裡,閱煙臺,讀人生
煙臺大眾網
身邊丨生活丨溫度
新聞熱線:0535-601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