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辱國議員資格剛被剝奪 又聲稱考慮參加補選

08-04

據海外網 8 月 2 日報道,香港特區立法會刊憲四個議席出缺,特區政府表示會等案件司法程序結束,才決定何時補選。在回應立法會的刊憲行為時,被撤銷議席的 4 位前侯任議員中有人表示,已委托律師提出上訴;亦有人妄言,以自己的功能組別為例,或參加補選,或提請上訴。

香港特區立法會刊憲四個議席出缺(圖源:香港文匯網)

綜合港媒消息,香港立法會 2 日刊憲宣佈,依據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於 2017 年 7 月 14 日作出的判決,原先由梁國雄、羅冠聰、劉小麗、姚松炎等 4 人所持的立法會議席現已出現空缺。

特區政府早前就 4 人立法會宣誓違反基本法及《宣誓及聲明條例》提出司法覆核,要求香港高等法院剝奪 4 人立法會議員資格。高院於 7 月 14 日裁定 4 人全被剝奪立法會議員資格,由 2016 年 10 月 12 日起生效,即宣誓當日起失去議員資格。

據瞭解,立法會刊憲,宣佈四人原先的議席出現空缺,連同梁頌恒及遊蕙禎原有議席,立法會現時有 6 個議席出缺。至於政府會否就六個議席一並補選,抑或分開兩次進行,特區政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與媒體茶敘時表示,終審法院將於本月下旬處理梁頌恒及遊蕙禎上訴許可申請。而其他 4 人的司法程序亦未完成,目前難以決定補選日期和安排。

對於議席的刊憲出缺,4 位前侯任議員均未表示應有的反思和悔悟。梁國雄表示,已委托律師提出上訴,正等待法援署批出法援。

梁國雄妄稱:" 原審法官是沒有回應,我的律師對控方的質疑,他是沒有回應,因為根據我們的說法,根據《宣誓及聲明條例》,宣誓不成功,不等於是拒絕或故意疏忽。"

姚松炎,劉小麗和羅冠聰就指正研究上訴理據。姚松炎表示:" 律師團隊會替我們分析,每宗個案上訴的勝算和機會,我們亦要判斷,以我自己的功能組別為例,究竟是盡快補選,可以減少議席出缺的時間較好,抑或是較後時間上訴,去爭取多一次機會,在法庭上辯論有關的法理邏輯較好。"

對於刊憲出缺的後果,海外網早前曾采訪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副教授兼 " 一國兩制 " 法律研究中心執行主任田飛龍。比照梁遊刊憲出缺,他分析稱,刊憲行為意味著辱國議員席位已被依法剝奪,進入空缺議席補選程序。雖然,他們依法仍有參選資格及當選可能性,但基於人大釋法和香港法院判決,他們的言行不符合參選條件,在提名階段可被裁定不合格,喪失當選機會。對於刊憲行為的影響,田飛龍解釋,刊憲是香港法例要求,照章辦事,無特別影響。

2016 年 10 月,香港特區新一屆立法會選舉後宣誓過程中,反對派議員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及姚松炎等人 " 加料 " 玩慢讀、變調不莊重、" 加料 " 變誓言和撕扯道具等方式與 " 青年新政 " 梁頌恒、遊惠禎一道褻瀆立法會宣誓,侮辱國傢民族。其行為引發全港憤怒,特區政府在全國人大釋法後入稟法院要求撤銷 4 人議員資格。

7 月 14 日下午,香港高等法院對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姚松炎等 4 名議員下判決書:4 名議員全部被判喪失議員資格,由去年 10 月 12 日起生效,即宣誓當日失去議員資格,4 人還需支付訟費。據相關人士估計,每人最少支付 300 萬元訴訟費,還要退還立法會薪津至少 200 萬元,若無力償還負債將隨時破產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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