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犯成瞭網紅,這片子還真敢拍

07-13

姥姥姥爺好呀 ~ 既然這麼多人掛念前女友,我就常肥傢看看咯 ~

上個月,《22 年後的自白:我是殺人犯》在日本上映,連續三周穩坐票房寶座。

22 年後的自白:我是殺人犯

故事的設定,可以說相當刺激瞭——

一個連環殺人犯,一夜之間成瞭全民網紅!

主演就是你們的餅哥藤原龍也,看過《死亡筆記》的姥姥姥爺們舉個手來,讓我們在紅塵俗世裡相認好伐 ~

不過,今天前女友要聊的不是日本版(畢竟資源都還沒出來想啥呢 =。=),而是韓國原版——

我是殺人犯

說起來,這又是一個改編自真實事件的電影。

靈感取自和《殺人回憶》同一案件——韓國三大懸案之一的 " 華城連環殺人案 "。

它所講述的並非是慣常的警察與罪犯之間的鬥智鬥勇,而是將重點放在瞭罪犯逍遙法外之後。

17 年前,韓國發生瞭一起女子連環殺人案。

十名女子,先後受害。

兇手最後一次出現,是在崔警官常去的小酒館。與其說是巧合,不如說是蓄意為之。

那一次,兇手毀瞭崔警官的容,割破瞭酒館老板娘的喉嚨。

臨走時,兇手留下瞭一句話:

" 我現在還不殺你,因為你是我的宣傳廣告牌。"

在韓國,刑事案件的有效訴訟期是 15 年。

如果 15 年內,犯人沒抓獲,那麼一旦超過瞭 15 年的訴訟時效,即便抓獲瞭犯人,也隻能無罪釋放。

不巧的是,到瞭最後一樁案子過瞭訴訟時效,兇手還是巧妙地躲過瞭天羅地網(攤手)。

但沒過多久,一本個人自傳的出版,引起瞭社會各界的震動。

新書的名字就叫《我是殺人犯》。

書中詳細地描述瞭作案過程,作案手法和當年的女子連環兇殺案高度相似。

作者李鬥石宣稱——

自己就是 17 年前的兇手。

之所以選擇出書,是為瞭——

弘揚法治精神,增強法制觀念,開展普法教育,促進社會和諧,講文明樹新風,讓廣大企圖失足的少年少女們引以為戒

一夜之間,殺人犯成瞭暢銷書作傢,出版一個月銷量突破 300 萬冊,收益 200 億。

積極悔改並投身慈善,跪在受害者傢人面前謝罪,臉上卻掛著詭異的笑容。

朋友,這麼大膽的操作,沒被臭雞蛋丟死算不錯瞭。

但即便李鬥石如此明目張膽,警方也隻能無可奈何,奉命保護他免受傷害。

可是,此時的輿論風向卻變得極其詭異。

李鬥石因為有一張俊臉,收獲瞭一大票迷妹粉絲,老少通吃。

(李鬥石由樸施厚飾演,當年因為樸施厚的醜聞,該片被調侃應改名為 " 我是強奸犯 "。)

出版社覺得李鬥石的故事有極大賣點,不停幫他炒作。

媒體覺得兇手出書悔過有爆點,能增加收視率,積極地邀請李鬥石上節目。

記者提問的時候,甚至眨著星星眼問出 " 李鬥石先生是怎麼保養的?" 這種風馬牛不相及的問題。

走到哪裡都自帶光環,有迷妹跟隨。

前女友以為這個看臉的世界已經夠殘酷瞭,沒想到還有這麼喪心病狂的操作

???

俗話說,槍打出頭鳥,李鬥石很快就招來瞭橫禍。

當年的受害人傢屬組成瞭復仇者聯盟,既然法律不能給個說法,那就自己討個說法。

復仇者聯盟不僅放蛇咬傷瞭李鬥石,還來瞭一場說走就走的綁架。

我們的李鬥石君,也發揮瞭諾雞鴨般的神體質。

蛇咬不死,刀戳不吭,躺在擔架上,依舊身殘志堅地和綁匪們鬥智鬥勇。

在高速公路上,讓前女友見識到,什麼叫——

行駛中的車模。

這妖嬈的大腿喲,在狂飆的車頂上摸爬滾打,靈活閃躲,連綁匪都看呆瞭。

仿佛印度阿三哥附體,成龍都沒你耍的 6。

停一下,麻煩停一下,導演,你確定這不是動作喜劇?

當然,這些么蛾子對於人民警察來說不值一提。

神勇的崔警官(沒錯,他也是男主之一啊)還是單槍匹馬救回瞭李鬥石。

李鬥石還是笑嘻嘻地表示,這一切都是迷妹們跟他玩的小遊戲,請大傢稍安勿躁 =。=

前女友也請大傢稍安勿躁,因為更刺激的還在後頭。

電視臺組織瞭一場非常面對面訪談秀。

邀請瞭李鬥石,以及當年和兇手交手過的崔警官做客,搞瞭一個大型的電視直播。

直播過程中,觀眾們隨時都可以打入熱線電話向嘉賓提問。

其中接入瞭一通電話,很有意思。

電話那頭是一位退役軍人,代號 J,自稱是李鬥石的粉絲,卻對崔警官卻瞭如指掌。

他說:

" 這就是我至今沒被抓到的原因。"

也就是說,一場大案炸出瞭兩個兇手,到底誰才是真兇?

前女友就不劇透,李鬥石和這位熱心觀眾好像都急於證明自己呢。

不過,比起真兇是誰,前女友倒覺得社會各界的反應很有意思。

當粉絲們知道李鬥石歐巴的兇手地位受到威脅時,居然是互相打氣,堅信歐巴才是那個邪魅狂狷慘無人道的人渣。

媒體則搞事不嫌事大,想做一場更勁爆的訪談,讓李鬥石、崔警官、J 三人面對面。

對於大眾而言,仿佛重點應該是——這個人是不是那個萬人矚目的兇手。

而不是,這個兇手該不該繩之於法。

真是一波史無前例的營銷案例啊,直接帶跑瞭主題,測試瞭全國上下的三觀。

別覺得這腦回路奇葩,林子大瞭什麼鳥都有,偶像吸毒選擇原諒他的聲援更是大有人在。

還記得,《殺人回憶》中最後一段令前女友印象深刻——

同樣是案件的訴訟時效過瞭,兇手逍遙法外。

多年以後,警官再次回到案發地點,這時,他遇見瞭一個小女孩。

小女孩問警察:" 這裡有什麼好看的呢?昨天也有個人在這邊一直看。"

警察問:" 那個人長什麼樣?"

小女孩答:" 普普通通。"

好一個普普通通,正如《我是殺人犯》中簇擁著李鬥石的烏合之眾,不也是普普通通嗎?

噝 ~ 想想就背後一涼,不說瞭,前女友要去檢查門窗瞭。

想看的,B 站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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