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幻七月開始瞭 ~

07-15

※在文章開始之前,請大傢記得到微博上關註@神經電影志 ,以防萬一,謝謝。※

每年的魔幻新聞有很多,但今年一定是最魔幻現實的一年。

在魔幻的六月,出來一具《網絡視聽節目內容審核通則》,加強影視節目審核,基本就是影視作品不能有性行為,還把同性戀定性為 " 非正常性關系 "。

也有人說這不過是個民間組織的聲明,不具有官方效力。

然而就在今天,bilibili 影視區皆遭到瞭大清洗,隻要是國外的電視劇,全部下架。官方說法是版權問題,可許多劇明明被買瞭版權也被撤下。

更令人哭笑不得的是,連微博昵稱都不能包含外國劇集的名字。不得不說,我們的魔幻生活還在繼續啊 ~

微博上也有人爆料,就是那個審核通則的問題。

早在那個通則發佈之後,李銀河就發表過一篇正面反對通則的長微博。

作為一個當今中國最有社會影響力的學者之一,也作為中國第一位研究性的女社會學傢,敢於在社交平臺上直接開懟,實在很令人敬佩。可是這條微博被轉發瞭 20 幾萬次之後還是被刪瞭(截取部分)。

所以我們真的需要審查嗎?我們所觀看的內容,到底需不需要被把控和選擇?即便這些題材可能是敏感的,不主流的。

小盾想在此推薦一部電影,對於這些問題,它有很深刻的討論。

《性書大亨》

別被這地攤文學般的名字和海報騙瞭,這可是一部非常正經的傳記電影,不但提名瞭奧斯卡,還拿下瞭當年的柏林電影節最高獎!

而他討論的,是兩樣最 " 崇高 " 和最 " 下流 " 的兩件事。

性,與言論自由。

拉裡 · 弗林特是一間脫衣舞俱樂部的老板,從一開始電影就告訴我們,這貨絕不是個什麼 " 好男人 "。

在場上,一個個女孩脫光衣物做著香艷的動作,拉裡在舞臺旁做捧哏,挑逗著男人們的性趣。

在場下,他和所有舞娘鬼混,號稱 " 這裡的每一個女人都上過。"

他過著放蕩糜爛的生活,以傳統的價值觀衡量,他就是我們萬人唾棄的對象。

拉裡不止自己混亂,他還讓全美國的男人陪他一起混亂,因為夜總會生意不好,拉裡轉而涉足情色書籍,雜志《好色客》由此誕生。

當時也不是沒有別的色情雜志,比如鼎鼎大名的《花花公子》,拉裡卻非常鄙視它們,因為它們明明靠賣肉賺錢,卻總要冠冕堂皇的刊登嚴肅的文章,明明拍的就是純粹的裸照,偏要說自己是在搞藝術。

在拉裡眼裡,這純粹就是掛羊頭賣狗肉,而自己是不屑於打擦邊球的。

必須要用文章來裝飾圖片?不,我就隻放裸照,做一本最單純的黃書。

用樹葉遮擋露點?憑什麼?你給我把腿再張開些。

甚至,他在雜志上畫聖誕老人的做愛漫畫(在基督教文化盛行的美國極為冒犯),刊登總統夫人全裸照片,你能想到最沒下限的事情,他都做瞭。

在那個沒有互聯網的年代,狂放大膽的《好色客》一經發售就遭到瘋搶,拉裡也因此成為瞭百萬富翁,一名 " 性書大亨 "。

伴隨名利接踵而來的,還有源源不斷的麻煩。

《好色客》的不堪內容惹火瞭當地政府,認為拉裡把社會風氣都帶壞瞭,於是將他告上瞭法庭,並最終以 " 散播淫穢信息 " 定罪。

對於指控拉裡一點也不認賬,為什麼要抓我?我賣黃書有什麼罪?你們既然敢做,為什麼不敢看呢?

對於自己的行為,他有自己的一套說詞,拉裡說,憑什麼你們認為性是骯臟的?可又在另一方面鼓吹戰爭,號召人民為國上戰場?難道那些血肉模糊,橫屍遍野的景象不比幾張裸體照片更下流才對嗎?

隨著出版社越做越大,拉裡被告的次數越來越多,隔三差五就要上次法庭,但他沒有認過一次罪。

終於在一次走出法院時,遭到瞭極端反對分子的射殺。

拉裡保住瞭生命,但下肢永遠癱瘓,他再也不能走路,以及享受性的快樂。

遭遇如此大的人生挫折,換做任何一個正常人,就算再倔,也差不多認輸瞭。

可拉裡卻不,他不但不服輸,反而比從前還要更加頑抗,在法庭上的他就像瘋瞭一樣。

他胡話連篇,滿嘴臟話,將國旗做成尿佈,穿著印著 " 幹死這個國傢 " 的 T 恤上法庭,他說:" 如果你們把我當小孩耍,那我就幹脆當個小孩。"

他的行為,讓他因蔑視法庭被判入獄半年,讓視他為朋友,多年一路支持的律師選擇放棄,讓所有人都把他當成一個巨大的笑話。

但拉裡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他在以自己瘋癲的姿態抗議,抗議社會,抗議法律制度,抗議一切阻止它自由發聲的人,即便他爭取的,是被人最為低俗和不齒的東西。所以他可以在法庭上理直氣壯的拒絕回答提問,因為那是他的 " 隱私 ",而他有權拒絕透露。

事實上,拉裡並沒有多強的正義感,他出身微寒,性格怪異,他就是喜歡較勁兒,他就是不服,所以,哪怕和所有人為敵也在所不辭。

就這樣,拉裡的抗爭持續瞭漫長的幾十年,他的初始動機慢慢被淡化,行為卻逐漸成為瞭鼓舞所有支持言論自由的人的信念源泉。而他也最終得到瞭成功,在歷經無數次的上訴後,最高法院終於支持拉裡無罪。

也許所發表的東西會引起一些人,甚至許多人的不適,但你仍然擁有發表它的權利。

即便放在開放的美國,拉裡弗林特的事例也是極其出格。《性書大亨》便是用這樣一個極端案例,探討瞭性愛話題和言論自由間的關系。

在這裡,我們無需討論的如此遠,畢竟連同性戀都會被稱之為 " 淫穢色情 " 的時代,要是真有拉裡這樣一號人出來,可能早就 " 因相關政策無法顯示搜索結果 " 瞭。

而在《網絡視聽節目內容審核通則》這樣一個本應令人憤怒的東西發佈後,居然也有不少人支持,且由其針對同性戀那一條,許多人表示自己雖然不歧視同性戀,但是同性戀的影視作品要是把小孩子都變成同性戀瞭可怎麼辦啊?

暫且不談 LGBT 作品是否真的會影響取向形成,用 " 孩子 " 作為借口似乎已成為類似事件的慣常套路。《性書大亨》對這一觀點提出瞭反駁,孩子不能喝啤酒,難道國傢也要因此禁售啤酒嗎?

孩子不該吸煙,所以應該禁售香煙。

孩子不該早戀,所以應該封禁所有愛情電影,愛情小說。

孩子不該說臟話,所以應該下令禁止所有人說臟話

……

當把 " 同性戀 " 一詞換成我們生活中更為熟悉的元素時,邏輯變得無比滑稽。為什麼?因為它們本來便是存在於生活中的正常事物。

李銀河在另一條被刪掉到的微博說:為什麼應當徹底取消言論審查制度。隻有不可言說的事實真相才會被遮遮掩掩,可性有什麼不可言說?它是我們生活的一部分,難道你將它們抹掉,它們就不存在瞭嗎?

正是你的羞於啟齒,才將它變成瞭可恥的東西。

支持人民被控制話語權的人,總會去尋找各種各樣的理由為控制者的行為找一個合理解釋,它影響不好啦,它不利於進步啦,證明其對社會是有害的,所以封掉它,禁掉它就是理所應當?

可問題在於,這二者從來就不是因果關系,什麼是自由?自由便是哪怕在 100 個人中,某人發表的東西會引起 99 個人的不適,甚至發表它會令它遭到這 99 個人的謾罵,毆打,但隻要那 1 個人願意,他仍然擁有言論自由的權利。

你可以反對它,你可以鄙視它,你可以讓你的孩子遠離它,但你不能阻止任何人的表達它。

言論所造成的後果,社會自會令言者承擔。今天,你討厭的人嘴巴被封上膠帶,你為他們鼓掌,明天,你無所謂的人嘴巴被封上膠帶,你聳聳肩說反正不是我,直到後天,他們終於踹開瞭你的傢門。

可若隻憑借喜惡,便可肆無忌憚的封住說話人的嘴,那麼離自己被貼上膠帶的那天,不會太遠。

最後,如果大傢想看這部電影,還麻煩自己動手找一找吧,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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