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擬對危害高鐵安全違法行為加強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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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高鐵穿過城區。 中新社記者 劉忠俊 攝

中新網 2 月 24 日電 據交通部網站消息,交通部近日就《高速鐵路安全防護管理辦法 ( 征求意見稿 ) 》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明確,鐵路監管部門應當按照法定職責,健全完善高速鐵路安全防護標準,對危害高速鐵路安全的違法行為加強行政執法,協調相關單位部門及時消除危及高速鐵路安全的隱患。

征求意見稿明確,本辦法適用於設計開行時速 250 公裡以上 ( 含預留 ) ,並且初期運營時速 200 公裡以上的客運列車專線鐵路。鐵路運輸企業應當加強對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對高速鐵路安全防護情況進行經常性巡查,對發現的安全問題應當立即處理或報告。

征求意見稿要求,有關單位和個人在高速鐵路保護范圍內施工、建造構築物、生產經營等應當遵守保證高速鐵路安全的法律法規標準,采取措施防止影響高速鐵路運輸安全。

征求意見稿要求,發生涉及高速鐵路運營安全的突發事件後,鐵路運輸企業 ( 包括其所屬的生產經營單位 ) 應當立即向發生地地方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和鐵路監督管理機構報告。發生地地方人民政府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並按規定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必要時可以越級上報。鐵路監督管理機構應當按規定向國務院鐵路行業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並做好協調處置工作。

在線路安全防護方面,主要包括高鐵線路安全保護區劃定和保護區內防護,線路保護范圍內道路交叉設施、油氣管線交匯設施、沿線危險物品場所、沿線采礦采石、河道挖沙、地下水開采、沿線粉塵氣體排放、沿線施工、沿線桿塔樹木、低空漂浮物、無線電管理和日常巡查等要求。

征求意見稿指出,鐵路監督管理機構或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按照《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和相關職責規定,組織有關鐵路運輸企業、建設單位以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國土資源等部門劃定高速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並公告。

征求意見稿明確,在高鐵線路重點區段應當設立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的警戒區。在高速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禁止燒荒、放養牲畜。禁止向高速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排污、傾倒垃圾以及其他危害鐵路安全的物質。在高速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建造建築物、構築物等設施,取土、挖砂、挖溝、采空作業或者堆放、懸掛物品,應當征得鐵路運輸企業同意並簽訂安全協議,鐵路運輸企業應當派員對施工現場實行安全監督。

征求意見稿提到,在高速鐵路線路兩側建造、設立生產、加工、儲存或者銷售易燃、易爆或者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場所、倉庫,設計單位或規劃批準部門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傢標準、行業標準規定進行評估,確保安全防護距離,並向鐵路運輸企業及相關單位通報。在高速鐵路線路兩側從事采礦、采石或者爆破作業,應當遵守有關采礦和民用爆破的法律法規,符合國傢標準、行業標準和鐵路安全保護要求。在高速鐵路附近從事排放粉塵、煙塵及腐蝕性氣體的生產活動,應當嚴格執行國傢規定的排放標準,環境保護部門應當加大檢查和管理力度,對危及高速鐵路運營安全的依法責令整改。

征求意見稿指出,在高速鐵路接觸網兩側各 500 米范圍內,不得升放風箏、氣球、孔明燈等低空漂浮物體,對塑料大棚、彩鋼板、廣告牌等臨時建 ( 構 ) 築物輕質物體應當采取加固防護措施,對塑料袋 ( 薄膜 ) 、錫箔紙等包裝材料應當及時清理,防止大風天氣條件下危害高速鐵路安全。在高速鐵路周邊飛行空域管控范圍內禁止使用無人駕駛航空器。

安全防護設施及管理方面,主要包括線路封閉、站車監控、線路監控、災害監測、應急疏散、道路防護、鐵路交叉防護、航道防護等方面安全防護設施的設置和管理要求。

征求意見稿規定,高速鐵路應當實行全封閉管理,其范圍包括箱型梁、隧道斜井、豎井等附屬設備設施出入口。鐵路建設單位或者鐵路運輸企業應當按照國務院鐵路行業監督管理部門的規定在鐵路用地范圍內設置封閉設施和警示標志。高速鐵路與普速鐵路的並行地段,高速鐵路不具備單獨封閉條件時,高速線路與普速線路間設置物理隔離,普速鐵路外側依照高鐵線路標準進行封閉。

征求意見稿提到,公安部門、鐵路運輸企業應當依法落實公共安全保護和反恐防暴責任。 高速鐵路沿線應當裝設全天候、全覆蓋具有智能感知入侵行為、聯動搜索、自動報警和跟蹤等功能的高速鐵路周界入侵報警系統。高速鐵路應當根據沿線的自然災害、地質條件、線路環境等情況,設置相應的監測系統。高速鐵路長大隧道、高架橋、旅客聚集區等重點部位,應當設立非正常情況下應急疏散逃生通道及指示標識,並保證暢通。

運營安全防護方面,主要包括實名制管理、禁限物品管理、安檢查危、治安管理、橋隧守衛、災害防護、網絡與信息安全等要求。

征求意見稿明確,任何單位和個人禁止擾亂鐵路建設和運輸秩序。禁止損壞或者非法占用鐵路設施、設備、鐵路標志和鐵路用地。高速鐵路的重要橋梁和隧道按照國傢有關規定由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負責守護,並按照鐵路橋隧守護設施有關規定完善相關執勤設施。

監督管理方面,主要包括建立高鐵安全信息通報機制,鐵路監管部門開展高鐵安全防護監督檢查的職責,對各類問題隱患的處置和對違法行為的處罰。

征求意見稿指出,對影響高速鐵路安全的問題,鐵路監管部門應當及時采取函告、通報、公告、約談等方式督促相關企業或地方政府有關部門落實責任消除隱患。對安全防護推進不力的部門和單位,在鐵路監管部門政府網站上向社會公告。鐵路監管部門發現高速鐵路安全隱患,應當責令有關單位立即排除。重大安全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人員、設備,停止作業,重大安全隱患排除後方可恢復。鐵路監管部門應當加強重點問題督辦落實。

此外,征求意見稿還規定,設計開行時速 160 公裡以上、且僅運行客運列車的鐵路和實際運營時速 200 公裡及以上的鐵路,參照本辦法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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