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起征點,調高就能公平嗎?

03-04

撰文 | 朱開雲 張雅 孟亞旭

政知見(微信 ID:bqzhengzhiju)已經開始全國兩會的跑會生活。才剛拉開序幕,個稅起征點的問題迅速引爆 2018 年全國兩會。

" 個人所得稅,大傢普遍認為起征點太低瞭。我瞭解到,工商聯提出起征點要到 7000 元,我自己在征求意見時,很多人希望能 10000 元起步。不管最終定瞭多少,現在的起征點肯定是太低瞭。" 全國人大代表、著名編劇趙冬苓在接受政知君采訪時如是說。

本著認真求知的精神,政知君又采訪瞭全國政協委員、中國財政科學院院長劉尚希和全國人大代表、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經濟與管理學院院長劉小兵。兩人都是財稅領域的專傢。來聽一聽。

劉尚希:個稅改革不單是起征點問題

政知見:今年兩會個稅改革成為一個熱點,許多代表和委員都提出瞭減稅的議案和提案。您怎麼看待這些呼聲?

劉尚希:減稅需要綜合平衡,在減費降稅的同時要考慮政府哪些支出可以壓減,不能簡單地擴大政府赤字,否則會對國民經濟發展造成負面影響。大傢談減稅降費和擴大公共服務的時候,是兩種聲音各說各的。談擴大公共服務,就隻談擴大公共服務的投入,談減稅降費的就單說減稅降費如何重要,若兩方面沒有綜合平衡的話,勢必是要擴大財政赤字和政府債務。

政知見:我們註意到代表和委員的聲音主要聚焦在個稅的起征點上,比如全國工商聯提案建議個稅起征點由 3500 元提升至 7000 元,還有董明珠建議個稅起征點調整至一萬元,您怎麼看待這些聲音?

劉尚希:個人所得稅改革並不是僅僅是個起征點(免征額)的問題,我們說到個稅的時候一定要綜合考慮各個稅制要素,除瞭起征點,還包括稅率的檔次、稅收的分類與綜合征收等問題。如果我們的焦點隻放在稅收的起征點上,反而會使得完善個稅的整體思路被忽略。這將會削弱本來不強的個稅調節收入的功能。

政知見:有觀點提到通過調節個稅可以解決收入分配的問題,進而促進公平?

劉尚希:稅收調節功能取決於稅收收入規模,隻有收入規模達到一定程度,調節功能才會發揮作用。當前有人寄希望於通過調節個人所得稅改善收入差距較大的狀況。實際上,我國個稅的比重很低,占財政收入的比重不到 7%,調節功能很弱小。在這種情況下指望通過稅收發揮很明顯的調節作用來縮小差距,無異於小馬拉大車,幾乎是不可能的。

政知見:今年 " 兩會 ",《關於建立以傢庭為單位計征所得稅的提案》也引起廣泛關註。您怎麼看?

劉尚希:這可能操作難度比較大,征收成本會很高,是不是會更公平,很難說,弄不好適得其反。這涉及傢庭如何定義?

以傢庭為單位征收需要清楚瞭解傢庭的資產狀況、傢庭成員狀況等,如此實施所面臨的首要難點就在信息的收集和比對上,如果這些信息不清楚,就以傢庭為單位征稅,勢必會帶來更大的不公平。

比如,在收集信息的過程中,如果隻把收入情況摸清楚,而不清楚掌握傢庭金融性資產的情況,就可能會出現沒工作收入的千萬富翁領低保的情況,即按勞動收入看是貧困戶,但按資產狀況看就是富豪。更何況還有一個稅收征管的法治環境問題,超出征管能力的稅收制度最終都會變形走樣。

政知見:您前面說個稅改革是個系統性的問題,必須綜合考慮。

劉尚希:個稅改革涉及綜合與分類相結合,對資本收入收重稅會引發資本外逃,所以世界各國對資本收入都是比例稅,稅負水平相對較低,而勞動收入是累進稅。按勞動收入來收稅比較簡單,但按資本收入來征稅則更為復雜。比如當前對炒股票的收益、存款利息收入是免稅的,資本收入的確認更難,除非是固定收益類型。

所以個稅改革需要綜合考慮,個人稅收財產的信息系統必須要對所有人的情況摸清楚。雖然有大數據、雲計算等新技術,但這不是輕而易舉的,其中還涉及到涉稅信息的部門配合以及相關法律問題。在這些基礎信息沒有建立起來之前,討論如何收稅都是空想。

劉小兵:要公平重要的不是提高個稅起征點

政知見:今年,全國工商聯將向全國政協提出關於稅制改革的提案,建議個稅起征點從目前的 3500 元提升至 7000 元。如何看待這一問題?

劉小兵:個人所得稅目前規定是 3500 元,嚴格來說,這叫做免征額,工資超出 3500 元的部分才需要納稅。建議將 3500 元的免征額上調到 7000 元,這意味著,他們可能認為,稅制改革的目標,要更多地關註公平,盡量縮小收入水平的差距。

政知見:如果從縮小收入水平、關註公平的角度來看,個人所得稅免征額上調能否達到預期效果?

劉小兵:個人所得稅目前在整個稅收系統中,占比不到 7%。因此,免征額度的調整,更多影響的是中產階層或是工薪階層。但目前,我國的中產階層的人口相對較少。所以,如果從公平的角度來說,更重要的不是提高個人所得稅免征額,而是應該降低增值稅稅率。公平,意味著收入越低的人交的稅越少,收入越高的人交的稅越多。但我們目前的稅收制度,跟這個目標來比,差距還是很大的。

政知見:為什麼說目前的稅收制度,還遠不能達到公平的目標?

劉小兵:據我瞭解,目前的政府稅收,有將近 70% 不是通過直接稅的方式,而是通過間接稅的方式取得的。間接稅,是指納稅義務人不是稅收的實際負擔人,納稅義務人能夠用提高價格或提高收費標準等方法把稅收負擔轉嫁給別人的稅種。" 就是我交瞭之後,可以轉嫁給其他人 "。比如說,增值稅就是典型的間接稅。企業交完瞭增值稅之後,通過價格,再向消費者收回來。

政知見:這種比例意味著什麼?

劉小兵:當一個國傢的稅收,70% 以上是靠間接稅收回來的,可以說,稅收制度不是十分公平的。這意味著,70% 的稅收隱含在商品的價格裡面,是含在消費者的消費支出的金額裡面。有這樣一個規律:收入越高的人,消費支出占其收入比重越低。相應地,他承擔的間接稅,占他的收入比重越低。這意味著,高收入人群,在國傢 70% 的稅收中貢獻得越小;低收入人群,在這部分稅收中貢獻得越大。

當然,有人會說,這隻是貢獻比重,從絕對金額來說,高收入者貢獻的一筆金額,可能相當於好幾個低收入者貢獻的。但是,從我國目前的金字塔形的收入分配結構來看,社會上低收入人群的基數更大,加總之後,絕對金額的貢獻遠超過高收入人群。所以說,這 70% 的間接稅,更多的是面向低收入人群收取的,而不是向高收入人群。

政知見:如何有效降低低收入人群的稅收負擔?

劉小兵:想要降低低收入人群的稅收負擔,不應該緊盯著個人所得稅,而是要盯牢間接稅,其中又以增值稅最大," 營改增 " 之後,增值稅要占到整個間接稅的一半以上。所以,如果能把增值稅的稅率降下來,意味著所有的商品勞務的價格都能降下來,那麼,低收入人群也會因此得益。

校對 | 項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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