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 · 看法新聞 2016 年 7 月 28 日,女子孫某自殺死於北京同居男友張某傢中,隨後,女方父母將其男友張某起訴至法院,法院判決張某賠償孫某傢人 26 萬餘元,張某不服此判決繼續上訴。2017 年 8 月 29 日上午,該案二審在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目前,該案尚未宣判。
一審法院認為,孫某屬於自殺,應自行承擔主要責任。但由於張某與孫某系戀愛同居關系,且孫某自殺前,張某與其發生過爭吵,並且爭吵後,張某並未對孫某進行寬慰,其漠視行為對孫某自殺身亡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法院判定,張某承擔 15% 的賠償責任即 26 萬餘元。張某不服繼續上訴。
張某稱,自己與孫某是在北京某 QQ 相親群上認識,後發展成男女朋友。2016 年 4 月底孫某住到自己傢中,借住期間,發現孫某經常發脾氣、砸東西,而且因為頭疼經常失眠。同時,瞭解到孫某於 2015 年底就已離職,因此,孫某的生活一直由自己供養。對於女友的自殺,張某認為自己隻應該承擔 5%的賠償責任,責任就在於自己發現孫某砸東西後沒有報警。
" 孫某賴在我傢不離開,想用假自殺的方法嚇唬和威脅我兒子,沒想到聰明反被聰明誤,我兒子那天加班回傢晚瞭弄假成真瞭。這件事我們是有責任,但責任不應該那麼多。" 張某父親稱。
" 你們的話是對我妹妹的侮辱。我妹妹從小特別乖巧懂事,也是我們傢唯一的大學生,是父母用鋤頭犁地一點一點給供大的。" 在庭審現場,死者哥哥情緒十分激動。
死者傢屬認為,孫某生前與張某是同居男女朋友關系,也是張某開車將孫某接至傢中居住。案發前死者曾和張某爭吵並被張某毆打致傷,且張某明知死者有自殺傾向卻未及時阻止,此外,孫某自殺所服用的安定藥也由張某為其購買,對方 15%的責任賠償是合情合理的。
庭審結束後,雙方仍爭執不願調解。目前,此案尚未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