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停車搬移障礙物 被後車司機打斷 6 根肋骨

03-04

相信深圳的有車一族都知道 ? 出門在外,安全駕駛第一 ? 然而在有些情況下,意外仍然來臨得猝不及防。而且這意外不是車禍,反而是 " 人禍 "。深圳一名蔬菜運輸師傅向南都投訴稱,一次工作中他為瞭把車前的障礙物移走,在馬路上停留瞭一會,卻遭到後面無法行進車輛車主的毆打,造成腦震蕩和全身近 10 處骨折等傷勢 ……

事情到底是怎麼一回事?下車移車,卻遭毆打?

葉先生對南都記者介紹,他今年 46 歲,平時在深圳做些拉貨、運送蔬菜的小生意。2 月 4 號這天凌晨 4 點多鐘,天還沒有亮,他開著運貨的面包車來到羅湖區人民北路深圳小學附近,準備在附近的市場卸貨。葉先生說,當時自己需要把車開到人行道上卸貨,但他看到人行道上停放著兩輛共享單車,擋住瞭上去的路。於是,葉先生便把車停在馬路邊,下車打算搬開這兩輛單車。他告訴記者,他停車的這條馬路是單行道,卻沒想到自己會因為這麼一會兒的耽擱就遭到暴打。

據葉先生回憶,他剛剛搬開第一輛共享單車,準備去搬第二輛時,馬路後方開來瞭一輛沒有上牌照的黑色越野車。

" 車嘀嘀嘀地叫,感覺好像很暴躁。" 葉先生說,越野車開到自己車後停下,車上下來一個中年男子,神情很生氣,問自己 " 你要幹什麼 ",而後伸手抓住自己。自己有點害怕,說 " 馬上馬上(就把單車移開)瞭 ",但對方仍然暴怒,直接用腳重重踢瞭自己一下,而後越野車裡又下來瞭兩三個人,對自己開始毆打,自己被他們踢倒在地。?

葉先生說,幾名男子打瞭一會兒之後,停瞭手,要求自己把面包車開走,好讓他們通過,但自己上車之後,想要拿起手機,又被對方發現,隨後又挨瞭一頓打。最終,葉先生已經無法自己開車,對方便把他的面包車推到一邊,離開瞭現場,葉先生隨即報警。

▲葉先生的診斷記錄

葉先生在深圳市人民醫院的診斷記錄顯示,他被初步診斷為腦震蕩、鼻骨骨折、6 條肋骨骨折、創傷性濕肺、胸腔積液、部分腰椎骨折以及全身多處軟組織損傷。

醫療記錄顯示,葉先生住瞭 11 天院後,除夕當天才出院。

全身上下各個地方都非常痛,晚上也睡不好覺。

葉先生表示,目前醫療費已經花費瞭兩三萬元,而自己的身體現在還無法回到工作中。

▲葉先生的診療費清單

傷人者欲賠償和解 ?

葉先生對記者說,他很想不通自己為什麼挨打,自己來深圳打工有十幾年,沒有得罪過什麼人,也沒有和人起過嚴重的沖突。

" 我就是下車搬瞭一下兩輛共享單車,又不是擋道不讓你通過,直接打人太暴力瞭。" 葉先生表示,自己住院後,打人一方曾通過幾名中間人,向自己支付瞭部分醫療費用,但自身始終沒有露面,也沒有留下聯系方式,自己也不知道對方的身份。

南都記者聯系到葉先生提到的一位中間人,該中間人表示,自己是葉先生供應蔬菜的商鋪店主,事後確實曾與葉先生的兒子見過面。

但他表示,並不是打人一方直接聯系到的自己,自己也不認識對方,打人一方所委托的中間人另有其人。這名中間人表示,當時被委托的這名中間人與葉先生的傢人協商時," 說當時確實是情緒激動,一時沖動,把人打傷瞭,現在希望私瞭 "。就此,南都記者聯系到羅湖警方。

警方:案件正在調查

羅湖公安分局一名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2 月 4 日,東門派出所接到事主葉先生的報警。經初步調查得知,事主當時在路邊停車處理事情時,由於馬路較窄,事主車輛堵住瞭馬路,後邊來車無法通過,因此造成後來車主不滿,並對事主進行毆打,目前案件在進一步調查中。

▲葉先生的出院證明

該相關負責人還表示,當時派出所已經為葉先生開具瞭驗傷報告,但是葉先生並沒有直接前去驗傷,而是在 3 月 1 日才前往,目前還沒有得出鑒定結果。

深圳警方提醒

如果在沖突中受傷,報警後有驗傷、鑒定的需要,在拿到驗傷報告後,一定要盡快前往指定地點辦理,否則時間拖久瞭,可能造成傷情滅失(傷已經養好),將會影響鑒定結果,不利於自身事後維權。

精彩圖片
文章評論 相關閱讀
© 2016 看看新聞 http://www.kankannews.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