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 8:50,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新聞中心在梅地亞中心多功能廳舉行記者會,邀請財政部部長肖捷,副部長史耀斌、胡靜林就 " 財稅改革和財政工作 " 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提問。
在回答個人所得稅征稅模式改革問題時,史耀斌副部長表示,此次個稅改革有兩大內涵值得關註:一是提高起征點,二是增加專項扣除。
Q: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要提高個稅起征點,增加子女教育、大病醫療等專項費用的扣除,進行合理減負,大傢聽瞭這個消息之後都非常高興。請問,您能否詳細介紹一下這項工作的相關的工作計劃?
史耀斌:首先,我想和大傢解釋一下,做一個概念上的解釋。就是目前大傢都非常熟悉,工資薪金的所得有一個起征點,實際上我們在稅收的術語上叫 " 基本減除費用標準 ",聽起來很別扭、很專業,起征點就比較通俗,現在是每月 3500 元,超過 3500 元以上根據超額累進的稅率安排進行征稅。
實際上除瞭我們現在耳熟能詳的起征點之外,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上還有一些扣除的安排,比如基本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和在一定的限額以內的比如說職業年金、企業年金、商業健康保險等等,這些都是可以在稅前扣除的。另外我們還會適時推出商業養老保險的稅前扣除政策。這些稅前扣除的因素安排,再加上我們稅收起征點,都是我們個人所得稅納稅人所應該享有,而且已經在享有的權益。所以,我們現在能夠扣除的除瞭起征點之外還有這麼多的稅前扣除安排。這是我想跟大傢介紹的。
正如剛才你所提到的,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裡講到要提高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而且要增加子女教育、大病醫療等等專項費用的扣除。從《政府工作報告》中我們就可以看出來,這一次的個人所得稅改革至少有兩大的內涵值得我們關註,也是我們大傢都非常關切的。
一個是提高起征點,怎麼樣提高起征點,剛才您提到提高到什麼程度,我們會根據居民的基本生活消費水平的變化來確定,並且提出一個提高起征點的建議,一個政策性的建議。這是第一個內涵。
第二個內涵,我認為更是前所未有的,這次個人所得稅改革增加瞭專項扣除,而且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裡提出首先選擇的重點就是子女教育、大病醫療,老百姓最急需最關切的。當然,我們還會根據實際的情況來最後具體確定專項扣除項目的規模和數目。除瞭這
兩個大的內涵之外,這次個人所得稅改革還要改革完善個人所得稅征稅的模式。我們現在的個人所得稅是屬於分類征收的個人所得稅模式。這次改革我們會將分類稅制轉化為建立起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稅制,這也是世界上通行的個人所得稅的征稅模式。我們會將一些勞動性的所得,比如說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等這些勞動性的所得,我們首先把它作為綜合所得合並起來,然後再確定一個基本減除費用,大傢稱之為起征點,再進行征稅。
為什麼要這樣做?就是能夠更好的體現稅收公平,體現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因為改成綜合與分類征收的稅收模式以後,這些綜合性征稅的項目會按年匯總來進行綜合征稅。
接下來,我們會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的決策部署,加快啟動稅收改革方案,同時啟動個人所得稅的修法。因為剛才我提到,所有的這些進行改革的要素都會通過個人所得稅稅法的修訂才能夠把它最終確定下來,因為個人所得稅是個人所得稅稅法,草案確定下來以後,會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按照程序進行審議,審議以後來組織實施。
所以,我們相信通過建立和逐步完善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稅制,提高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再適當的增加專項扣除的項目,這樣就能夠使我們的個人所得稅納稅人的稅負更加合理,同時也使得個人所得稅作為能夠調節收入分配,促進社會公平的積極效應能夠更好的把它顯現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