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仿制日軍裝網上隨便買 律師 : 出臺規定限制使用范圍
現代快報記者發現,在網購平臺上,有不少賣仿制日本軍服的店,這些仿制軍服價格幾十塊到一兩百不等,銷量較高。
記者通過購買者的評價發現,絕大多數購買者是為瞭演出表演。還有人表示,買這些衣服是為瞭鬧婚禮的。
" 現在社會上有一些人的觀念是就要好玩,他們認為穿日本軍服是一種娛樂。" 南京師范大學社會發展學院教授吳亦明表示," 但日本軍服是有特定社會含義的。我們不能不顧歷史、不顧民族傷痛,這不是在開玩笑,而是對民族精神底線的踩踏,應該禁止這種行為。"
南京高朋律師事務所律師徐應超表示,我國對服裝用途這一塊的管理是比較松散,服裝供應商隻是賣東西的,要求服裝供應商來規范購買者的行為是比較困難的。
既然限制銷售仿制日本軍服有困難,那麼可否通過法律對這些服裝出現的場合、用途進行制約呢?比如,禁止穿日本軍服在抗戰遺址等特定地點進行媚日活動,否則將追究其刑事責任。
對此,徐應超表示,地方政府可以制定一些規章制度,規范人們的行為,這是比較切實有效的。
" 事件曝光後,我一直在關註進展,包括現代快報這幾天的報道,我也都看瞭。" 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邱鷺風說。
邱鷺風介紹,目前我國法律對於此類行為沒有相應的規定,所以公安機關處理此事隻能適用《治安管理處罰法》中尋釁滋事這一違法行為的兜底條款 " 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並處以頂格的行政拘留 15 天的處罰。" 這種兜底條款用得多瞭,法律的威懾力便會減弱。" 邱鷺風說。
記者瞭解到,刑法上也有尋釁滋事的罪名,但邱鷺風表示,細究法條,確實無法適用媚日青年這種傷害民族情感的行為。這就導致廣大中國人民的情感、尊嚴遭受瞭巨大傷害,但最後發現無法通過法律途徑對此類行為進行有效懲處的情況發生。
邱鷺風認為,要破解這種困境,最好的辦法就是推進立法。其實,國外就有可供借鑒的經驗。邱鷺風介紹,德國的刑法中就有明確規定,贊同納粹暴行、否認納粹罪行的,將被判處 3 個月至 5 年有期徒刑。同時,德國在《公開煽動法》中規定,可能導致人們聯想到納粹主義、軍國主義或第三帝國的符號、標志不能在公開場合使用;《反納粹和反刑事犯罪法》中明確禁止使用具有納粹象征意義的標記符號、標語、徽章和手勢,等等。" 不獨德國,奧地利、以色列、瑞士等多個國傢都有類似的法律措施。" 邱鷺風說。
隻有嚴謹嚴厲的法律條文,才能為人們劃出清晰的底線。邱鷺風認為,當前我國推進這方面的立法已經到瞭刻不容緩的地步。
" 據我觀察,近年來此類媚日事件越來越頻繁,而且涉事者大多是年輕人。" 邱鷺風說,對日本文化有好感,這並沒有問題,但如果到瞭超越底線、是非不分的地步,那是非常危險的," 我相信,很多涉事者可能並沒有什麼政治目的,但他們對於歷史的認識肯定是有偏差的,而且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也出現瞭問題。"
邱鷺風進一步表示,這種 " 三觀 " 不正和認識偏差如果進一步演化,將會模糊青年人的社會認知。" 立法具有指導和預防功能,通過剛性的法條,能讓年輕人清晰地知道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 這對樹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也是十分有幫助的。"
那麼,究竟該立什麼樣的法才能杜絕此類媚日行為呢?邱鷺風也給出瞭一些建議。
" 我覺得這是一個系統的立法過程,不僅僅是入刑。" 邱鷺風說,在法律條文上也許可以將包括媚日行為在內的、傷害中華民族情感的行為定義為 " 宣揚、擴散、傳播或者聚集宣傳種族主義、恐怖主義、法西斯主義、民族仇恨 " 的行為。她認為,在《治安管理處罰法》中可以增設這一條,隻要有類似行為,則可處以拘留和罰款。" 當然,拘留要延長,不能隻有 15 天,可以延長到 20 天,同時配以高額的罰款,這樣才能起到懲戒效果。"
邱鷺風進一步表示,刑法中也要有這樣的規定。適用《治安管理處罰法》僅僅是對那些情節較輕的行為,如果情節嚴重,則通過刑法來懲處,明確構成刑事犯罪的條件,以及具體的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