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歡案辦案警察之一被移送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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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山東聊城冠縣刑警大隊劉西潮涉徇私枉法被移送審查起訴

據大眾網 1 月 31 日消息,2018 年 1 月 25 日,山東省聊城市陽谷縣人民檢察院經審查,依法受理冠縣監察委員會移送審查起訴的原冠縣公安局刑警大隊一中隊指導員劉西潮涉嫌徇私枉法一案。

聊城市紀委監察局網站顯示,2018 年 1 月 17 日,經聊城市監察委員會批準,冠縣監察委員會對冠縣公安局正科級偵查員(原刑警大隊大隊長)陳立民、刑警大隊一中隊指導員劉西潮采取留置措施,對其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調查。

大眾網報道稱,這是聊城市監察委員會成立後辦結的第一起案件。案件受理後,陽谷縣人民檢察院嚴格遵守依法辦理、穩妥有序的原則,已於 1 月 26 日依法告知劉西潮享有的訴訟權利和義務,1 月 30 日對劉西潮批準逮捕,目前案件正在審查起訴階段。

多方信息證實,劉西潮為於歡故意傷害案辦案民警之一,但官方並未透露劉西潮被查是否與於歡案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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