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速 299 公裡!摩托車手飆出高鐵速度被刑拘

03-06

原標題 : 時速 299 公裡摩托車飆出高鐵速度,車手被刑拘!

郭一鵬寧交軒 / 交匯點客戶端

視頻截圖

交匯點 3 月 6 日訊,2 月 27 日,多名網友在微博上曝出一段視頻,視頻顯示 2 月 26 日下午 16:25,一輛摩托車在南京機場高速上飆車,最高時速飆到 299 公裡 / 時。視頻在網上發佈後,引發瞭網友關註。接到群眾舉報後,南京交警高速五大隊立即成立專案組,並於 3 月 1 日將嫌疑人抓獲。3 月 6 日,交匯點記者從南京交警部門獲悉,目前該嫌疑人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 月 27 日下午,南京交警高速公路五大隊接到群眾舉報:26 日下午 16 時許,一輛摩托車在機場高速由南往北高速行駛,速度一度達到 299 公裡每小時,非常危險,要求公安機關嚴厲查處。同時警方也關註到網上有同樣的視頻正在傳播。

南京交警高速公路五大隊迅速成立專案組,全力對此事件展開調查。經調取觀看事發路段的監控錄像和對舉報視頻進行分析,確定駕駛人違反禁令標志,駕駛摩托車駛入機場高速,並經機場高速由南往北高速競駛,期間超越瞭數十輛正常行駛的汽車,多次變道,2 次占用應急車道行駛,已經嚴重影響到道路通行安全,專案組隨即對該摩托車駕駛人以涉嫌危險駕駛罪進行刑事立案,並經全力偵辦,初步鎖定違法犯罪嫌疑人為史某。

2 月 28 日,專案組獲悉史某系宿遷市沭陽縣人,並得知其已潛回老傢躲避風頭,專案組迅速安排警力到宿遷市沭陽縣進行抓捕。

經查,史某 1994 年出生,未取得摩托車駕駛資格,其駕駛的摩托車屬於走私車,俗稱水車,無任何正規合法手續,無上路行駛資格,摩托車的車速還在等待鑒定結果。目前,犯罪嫌疑人史某被南京警方以危險駕駛罪立案偵查,已在南京市看守所執行刑事拘留,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等待史某的將是法律的嚴厲懲罰。

超速行駛會帶來哪些危害你知道嗎?

易引發追尾

數據顯示,在幹燥水平路面上汽車在時速 100 公裡時,采取緊急制動,制動距離大約為 40 米。而摩托車由於隻有 2 個車輪,同時車輪與汽車相比較窄,摩擦接觸面積更小,,時速為 100 公裡時,制動距離達到 101 米,而時速為 140 公裡時,制動距離達到 173 米!當前車遇到緊急情況剎車時,同車道後車如超速行駛,則極易發生追尾事故。

影響判斷

從史某所上傳的視頻來看,其駕駛摩托車最高時速達到每小時 299 公裡,相當於每秒鐘車輛前進 83 米。速度越快,人的反應時間越短、視野越小。實驗表明,當時速 70 公裡時,視力為 1.2 的駕駛人視力將會下降到 0.7,同時,車速越快,視野范圍越小。當時速 40 公裡時,視野為 100 度,當時速 70 公裡時,視野為 60 度,當時速 100 公裡時,視野為 40 度。

超速會受到什麼懲罰?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八條規定,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摩托車不得超過每小時 80 公裡,最低車速不得低於每小時 60 公裡。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42 條、99 條規定,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駕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 50% 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吊銷駕駛證。

同時,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規定,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 20% 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 50% 以上,以及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 50% 以上的,一次記 12 分。

交警提示

十次事故九次快、一次超速有十害,超速行駛危害相當多。文明行車始於足下,逞快一時,悔當初。為瞭您和您的傢人,請控制好車速,千萬不要和死神賽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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