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個闌尾炎花瞭 9 萬多塊錢還沒治好。"8 月 11 日,邵東縣堡面前鄉雙聯村村民劉道元向本報反映,兒子劉春林在邵陽的一傢醫院治病,因醫院方存在過失,導致闌尾穿孔,手術中又發生休克昏迷,術後未及時進行二次縫合又形成 " 切口疝 "。如今,劉春林不僅病沒痊愈而且生活都不能自理,隻能在傢臥床休養。
闌尾手術變故:患者昏迷 7 天
2016 年 10 月 1 日凌晨 2 時許,劉春林突然出現右下腹疼痛,被送至邵東縣醫院,醫院《CT 檢查報告單》診斷為闌尾炎。在傢屬要求下,當晚 8 時左右轉院至邵陽的一傢醫院急診檢查,再次確診為急性闌尾炎,並於當晚 10 時 52 分,進入該院普外科住院治療。
" 當時,我和傢人強烈要求醫生做闌尾切除手術,可醫生堅持表示打針吃藥就可能會好,不要做闌尾切除手術。直到第二天上午 10 點,闌尾穿孔,醫生才願意手術。" 劉道元氣憤地說道。
" 手術中劉春林發生休克,經過搶救後轉入 ICU 病房,在 ICU 昏迷七天七夜,脫險後於 10 月 12 日轉普外科。" 劉道元表示," 當時,由於醫生未及時進行二次縫合,通過肚皮能清晰看見裡面的腸子,真的好嚇人。"
"11 月 23 日,在沒有痊愈的情況下,院方便要求我們出院。出院半年至今,我兒子生活不能自理,還要長期忍受術後帶來的痛苦,感覺隨時都有生命危險。" 劉道元無奈地說道。
醫療事故鑒定:醫院存在過失
出院後,劉春林向邵陽市該醫院提出懲治涉事醫生、賠償損失、進行後續治療的要求,雙方協商未果。隨後,劉春林向邵陽市醫學會請求進行醫療事故鑒定。
邵陽市醫學會出具瞭技術鑒定書,專傢組認為:醫方對患者病情估計不足,在患者入院後未及時明確診斷,造成診斷延誤,從而耽誤手術治療時間,存在醫療過失 ; 醫方未及時進行二期縫合手術,導致 " 切口疝 " 形成 ; 患者系急性壞疽性闌尾炎並穿孔,病情進展迅速,身體肥胖,且其自身存在糖尿病、重癥脂肪肝等疾病,在一定程度上影響醫方對疾病的診斷和治療。
專傢鑒定認為," 醫方在對患者的診斷過程中,違反診療常規、規范,存在醫療過失,與患者目前的損害結果存在一定因果關系,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條、第四條,《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暫行辦法》第三十六條及《醫療事故分級標準 ( 試行 ) 》的規定,已構成四級醫療事故,醫方負次要責任。建議對患者擇期進行‘切口疝’修補術。"
涉事醫院:接受鑒定,負 30% 責任 患者傢屬:不能接受,已提起申訴
對於本次事件,邵陽市該醫院相關負責人承認院方存在過錯,並表示接受邵陽市醫學會鑒定結果,願意承擔相關責任,除手術費和檢查費外,對前期治療費用、後續治療費用、誤工費、差旅費等承擔 30% 的責任,若造成傷殘也將承擔 30% 責任。在事情處理完畢後,將對涉事醫生進行相關處理。
但對於醫院隻負責 30% 責任的說法,劉道元表示不能接受," 如果不是醫院延誤治療,導致手術事故,我們哪要遭這些罪,多花這麼多錢。現在不僅賠償沒有還需要我自己出錢繼續治療。"
由醫院提供的收費票據顯示,劉春林在該醫院治病期間總共花費 9.7 萬餘元。目前,劉春林表示已經向湖南省醫學會提起申訴,要求重新鑒定。
(編輯 劉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