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消息(記者周偉鄭茂瑜)7 月 29 日,記者從國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網站獲悉,在國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佈的《關於 20 批次藥品不合格的通告》中披露,經甘肅省藥品檢驗研究院等 3 傢藥品檢驗機構檢驗,標示為華潤雙鶴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等 4 傢企業生產的 20 批次藥品不合格。其中,華潤雙鶴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 16 批次鹽酸洛貝林註射液不合格。而據瞭解,鹽酸洛貝林註射液主要應用於各種原因引起的中樞性呼吸抑制,臨床上常用於新生兒窒息、一氧化碳、阿片中毒等,是急診室常備的搶救藥。
記者查閱不合格藥品名單發現,此次登上黑榜的 4 傢企業分別為華潤雙鶴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臨江市宏大藥業有限公司、長春萬德制藥有限公司和吉林吉爾吉藥業有限公司,無川藥企業上榜。其中,華潤雙鶴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一傢企業便有 16 批次藥品登上黑榜,且不合格藥品鹽酸洛貝林註射液系救命藥,不合格項目為 "pH 值 ",不合格藥品來源涉及重慶、江西、甘肅、江蘇等全國多個省份的醫院,不涉及我省。
國傢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在公告中透露,目前國傢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已要求生產企業所在地省(市)食藥品監局對上述企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條等規定,對生產銷售不合格藥品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三個月內公開對生產銷售不合格藥品相關企業或單位的處理結果,相關情況及時報告國傢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附 20 批次不合格藥品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