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 15" 將至,杭州陽光城翡麗灣的業主劉軍(化名)卻已經維權瞭半年。去年 7 月,陽光城翡麗灣精裝修房交付,劉軍發現瞭一堆的質量問題,一怒之下上訴到瞭法院。
劉軍說,沒想到自己這一告,卻發現瞭一個 " 大秘密 ":當初購房時開發商與自己簽訂的裝修改造協議上,約定委托 A 裝飾公司裝修,裝修標準是 2000 元 /㎡;而實際上,這套房子是由 B 裝飾公司裝修的,而在開發商與 B 裝飾公司簽訂的合同上,算一下精裝價格每平方米才 500 多元。
交付維權起訴開發商
業主發現 " 大秘密 "
2017 年 7 月,陽光城翡麗灣開發商通知劉軍,說是可以收房瞭,劉軍很興奮很期待。
然而等到瞭收房現場,他心裡拔涼拔涼的," 找瞭驗房師驗房,結果發現瞭一大堆質量問題,墻紙發黴、外墻開裂、地板泡水 ……"
墻紙發黴(照片由業主提供)
面對滿目瘡痍的新房,劉軍十分惱火,當即提出瞭整改的要求。" 開發商一開始承諾給我整改,可日子一天天過去,開發商卻沒瞭動靜。"
眼看整改無望,一怒之下,劉軍將開發商告上瞭法庭。
相關證據清單(業主提供)
在訴訟過程中,通過法院,劉軍拿到瞭一份由開發商杭州臻博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江蘇宏洲建築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簽訂的《杭州翡麗灣項目 4#、5# 樓戶內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簡稱《施工合同》)。
而從這一份合同中,劉軍看到許多驚人的 " 貓膩 " ——
首先,裝修承包方 " 被調包 " 瞭。
劉軍向記者出示瞭自己在購房的時候與開發商簽訂的《委托裝修改造協議》(以下簡稱《裝修協議》),在該協議中,乙方(即裝修承包方)為 " 名築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而非《施工合同》中的裝修承包方 " 江蘇宏洲建築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
裝修合同(業主提供)
劉軍說,開發商擅自更換裝修公司的行為,之前未曾告知業主。
其次,劉軍發現,在《施工合同》中,4#、5# 樓一共 28458㎡的精裝修面積,合同總價為 16397560 元,換算下來,每平方米的單價僅為 576 元。
裝修合同(業主提供)
而在劉軍的購房合同裡,房子建築面積為 89.41㎡,其全裝修價格為 178820 元,相當於裝修標準為 2000 元 /㎡。這樣的價差,讓劉軍實在是接受不瞭。
購房合同(業主提供)
最後,還有一個時間上的問題。
劉軍表示,從《施工合同》中看出,開發商與江蘇宏洲建築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簽訂合同的時間為 2016 年 9 月 15 日,而開發商與劉軍簽訂的購房合同,時間為 2017 年 3 月 9 日。劉軍認為,開發商存在有意欺瞞的行為。
裝飾業內人士:
超低成本裝修或危害健康
576 元 /㎡的裝修會怎樣?
杭州某知名工裝企業的相關負責人向記者透露:" 說實話,我完全無法想象在這幾年的裝修價格體系下,這點錢可以做什麼。一般我們認為,裝修成本至少達到 1000 元 /㎡左右,才能保證其品質基本不對人體健康產生傷害。"
另外,根據裝修行業的行規,在簽訂的裝修合同中,一般工裝企業利潤還需占到 10%~20%。也就是說,陽光城翡麗灣跟裝修公司簽訂的 576 元 /㎡的裝修價格,其實際成本可能不到 500 元 /㎡。
業主屋內門用紙板制成(照片由業主提供)
業主屋內櫃子板材用草制成(照片由業主提供)
這極度壓縮的成本背後,裝修產品的質量如何保證?
從劉軍提供的《裝修協議》來看,協議中對裝修中的裝飾、設備作瞭相應標準。工裝企業有關負責人表示,就這份《裝修協議》規定的材料標準,並沒有起到規范的作用,相反的,裡面存在的可浮動空間非常大。
律師:
從協議上看存在合同違約
那麼,業主維權有沒有勝訴的可能性?
浙江省律師協會建築與房地產業務委員會委員、浙江東鷹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陳鐘看瞭業主提供的幾份合同和協議後表示,從相關合同和協議的內容來看,對方確實存在合同違約行為。陳鐘建議業主可以考慮從以下兩方面來追溯責任。
其一,開發商方面,存在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擅自變更裝修公司的違約行為,應承擔賠償損失的違約責任。
其二,在業主與開發商簽訂的《委托裝修改造協議》中的乙方,即名築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則存在未履行合同的違約行為,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目前,劉軍的訴訟仍在進行中。但是 2018 年 1 月,劉軍再次去陽光城翡麗灣物業處領鑰匙準備去新房時,卻被物業告知:鑰匙已被開發商收回,無法看房。
記者聯系陽光城杭州區域相關負責人,得到的回應是:劉軍提供的委托協議並非完整,不能簡單以總價格 / 總面積來計算,例如開發商還提供瞭廚衛部分材料,而江蘇宏洲建築裝飾有限公司也提供除室內裝修以外的其他服務,例如公共部分的施工等。
該負責人表示,目前該案正在走司法程序,相信法律會給出公正的判決。
編輯:肖琳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