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性侵女兒 600 次 刑期或超 1.2 萬年

08-13

馬來西亞一名中年男子被控兩年多來對女兒實施瞭 600 多次性侵。檢方稱,罪名一旦成立,他面臨的刑期可能超過 1.2 萬年。

法新社報道,庭審官員耗時兩日,於 10 日下午宣讀完這名男子的所有罪行,共 626 項,包括他強迫現年 15 歲的女兒進行 599 次肛交,以及強奸、亂倫等罪行。

這名 36 歲的男子出庭時戴著眼鏡、身著灰色 T 恤和藍色褲子。他鎮定自若、否認指控。案件將進入審判。

檢察官艾米 · 夏茲瓦尼 · 薩爾明告訴湯森路透基金會,這名男子 2015 年與妻子離婚後,開始對女兒下手。按當地媒體說法,女孩在得知父親打算將她的兩個妹妹從母親那裡接來同住後,才將自己的不幸遭遇告知母親。

警方接到母親報案後,7 月 26 日逮捕瞭這名男子。

馬來西亞眼下正著手嚴打兒童性侵事件,於 6 月設立兒童性侵犯罪特殊法庭,並加大瞭對相關犯罪的刑罰力度。

薩爾明說,一旦定罪,這名男子 " 面臨的刑期將超過 1.2 萬年 "。

為保護受害者身份,男子姓名不予公佈。法官永 · 紮裡達 · 薩紮利拒絕男子保釋,理由是他可能會潛逃或威脅受害者。

美國國務院去年公佈的報告顯示,馬來西亞每天平均有 10 名女性遭強奸,其中一半以上年齡未滿 16 歲。2005 年至 2014 年間,馬來西亞共接到強奸報案 2.8741 萬件,獲有罪判決的案例數量不到 3%。

精彩圖片
文章評論 相關閱讀
© 2016 看看新聞 http://www.kankannews.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