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收養多隻貓狗 鄰居捅死一隻遭起訴

08-01

現代快報訊(記者 鄧雯婷)何某喜歡小動物,看到一些流浪貓狗可憐,便將它們撿回來養在樓道公共區域。本是好心之舉,卻給鄰居帶來許多麻煩。鄰居朱某看到何某的狗在傢門口排便,頓時火冒三丈,拿起刀將狗捅死。何某將朱某告上法庭,索要賠償費用 1 萬元。近日,南京市江寧區人民法院湯山人民法庭公開審理瞭此案。

鄰居用刀將在自傢門口排便的狗捅死

現代快報記者瞭解到,傢住江寧區的何某在樓道公共場地收養四五隻流浪狗和多隻流浪貓,但沒辦狗證。這讓同住在一個單元的鄰居朱某,覺得很受不瞭。他認為,不但環境受到污染,自己的人身安全也受到瞭威脅。朱某多次向何某反映,但情況沒什麼好轉。

2016 年夏天,傢住 5 樓的朱某發現何某養的一隻狗在門口排泄,他火冒三丈立即下樓找何某交涉,表示要抓狗,同時手上還拿瞭一把刀。交涉過程中,朱某看到一條狗在樓道中便迅速追瞭過去,隨後把狗踢倒並用刀將其捅死。

這讓愛狗的何某心痛不已。事後,何某將朱某起訴至法院,要求朱某賠償狗的損失 8000 元、精神損害撫慰金 2000 元並賠禮道歉。

法院認為養狗人自己要承擔 20% 的責任

法院認為,朱某發現傢門口有何某飼養動物的糞便後,未能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與何某進行溝通,而是采取暴力手段將小狗殺死。何某作為愛心人士,在收養流浪貓、狗後,在做善事的同時,應對小動物加強管理,不影響他人生活,他未管理好,導致貓狗在朱某傢門口樓梯拉屎是這起事件的導火索。綜合分析雙方在本起事件中的過錯情況,法院認為朱某應承擔本起事件 80% 的責任,何某應承擔本起事件 20% 的責任。

法院經審理後判決,朱某支付何某因小狗被殺產生的經濟損失 320 元、精神損害撫慰金 500 元,合計 820 元。

律師說文明養犬不得損害他人合法權益

南京高朋律師事務所魏夢律師表示,雖然飼養動物是公民的個人行為,但養犬人也應當文明養犬,不得損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魏夢表示,根據《南京市養犬管理條例》,如果是在重點管理區域內的,所有犬類的飼養都必須建立在進行養犬登記的基礎上。本案中飼養動物的狗主人在公關區域內飼養大量動物,而且讓動物隨意走動,動物的糞便也不進行任何處理,明顯幹擾到瞭小區住戶的正常生活,危害到瞭公共利益。

生活中,像朱某這種遇到鄰居收養大量流浪狗的情況應該如何處理?南京市公安局棲霞分局民警丁力告訴記者,遇到類似的情況,建議當事人先跟社區物業人員溝通,由他們出面協調處理問題。如果收養狗的人不接受調解,當事人可以打電話報警,警方會出動打狗隊對無主的犬類等進行清理。根據《南京市養犬管理條例》,個人養犬每戶超過一隻的,由公安部門予以批評教育,並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沒收其超出限養數量的犬隻。

(編輯 王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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