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國高自考等考試報名結束後,助考詐騙集團利用黑客等途徑,再與詐騙團夥 " 合作 ",非法獲取包括北京在內的公民個人信息 4000 餘萬條,繼而發送 " 提供真題 " 的短信誘騙考生上鉤,詐騙錢款。
重案組 37 號獲悉,3 月 8 日上午,上述助考詐騙案在北京海淀法院開庭審理,14 人因涉嫌詐騙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等 5 項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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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月 8 日,助考集團主嫌曾愛國被帶入法庭。新京報記者王飛攝
翻譯考試 1 個月被騙上萬元
一個月內,參加國傢級某項翻譯考試的陳芳(化名),被騙走 10840 元。
" 起初是收到一個手機短信,說是賣翻譯考試資料的,就加瞭對方 QQ"。陳芳(化名)回憶,2016 年 4 月 16 日下午 6 點多,當時對方表示,隻要 840 元就能在考前 6 天給出考試資料,自己於是進行支付寶轉賬。
2016 年 5 月考試前,對方又打來電話,要陳芳查看郵箱內的考試資料。她發現收到材料,但需要密碼查看,同時還附有一份保密協議。
此時,對方稱需要交納 4000 元保密保證金,於是她用支付寶轉賬上述款項。對方繼續提出要收取風險承擔金,陳芳再次用支付寶轉賬 6000 元。
當對方又提出索要 8000 元風險承擔金時,陳芳意識到上當受騙,於是報警。
受騙的不隻是陳芳。根據法院查明的事實,2015 年至 2016 年,這個團夥以發送助考及出售真題信息、提供試題為由,通過電話、互聯網騙取考生錢財。
其中,北京被騙考生目前查明的有 13 位,受騙金額多則 16800 元,少則數百元,共計 6 萬餘元。
" 在詐騙過程中,如有考生懷疑,他們還會以報警並公佈其欲作弊為由威脅,導致一些被騙考生未及時報案。" 警方提示,各類職業資格考試的試卷及答案為國傢重要保密資料,運送和保管均有專門機構負責,市面上以出售答案 " 助考 " 要求繳費購買的均為詐騙。
助考與電信團夥聯手詐騙
" 我在網上雇人聊 QQ,給每人最低 35% 的提成,還會發給每人一個話術單,讓他們照這個說。" 助考詐騙集團的 " 組織者 " 曾愛國表示。
此前,警方現場查獲作案用電腦 10 臺、手機 38 部、銀行卡 24 張、手機卡 19 張、他人身份證 2 張、POS 機 1 部及大量作案用考生信息。
37 歲的曾愛國供述,他從 2012 年開始從事電信詐騙,開始是當話術員,跟別的老板做,幾年賺瞭 100 多萬。2015 年起,他開始當老板單幹。
他表示,部分考生公民信息是通過老鄉 " 黑黑 " 購買,此後雇人與考生聊天,表示可以提供考題與資料,然後以收取保密金、老師做材料的費用等要求對方打錢。
檢方指控,曾愛國負責的位於湖南的助考詐騙集團,與被告人李明組織的位於廣東的電信詐騙集團長期合作,非法獲取公民信息,實施詐騙。
根據在案證據,李明與堂兄弟李忠成立公司,通過在網上發送承攬詐騙短信的各項業務,然後雇人通過在網上購買的短信群發器向公民發送短信。
2015 年到 2016 年,曾愛國夥同他人為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發送詐騙信息 400 餘萬條;李明、李忠為曾愛國發送詐騙信息 200 餘萬條。
此外,2013 年至 2016 年間,曾愛國在湖南非法獲取包括北京海淀區公民在內的個人信息共 1000 餘萬條;2015 年至 2017 年間,李明、李忠在廣東非法獲取包括北京公民在內的個人信息共計 3000 餘萬條;並夥同他人出售公民個人信息 150 餘萬條,非法獲利 14000 元等。
14 人被控五項罪名受審
3 月 8 日上午,這起助考詐騙案在北京海淀法院開庭審理。14 人被控五項罪名,包括詐騙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收買信用卡信息罪及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
▲助考詐騙案 14 名被告人受審。新京報記者 王飛 攝
曾愛國對檢方指控沒有否認,但他認為自己並不涉及集團犯罪。其辯護律師表示,曾愛國構成詐騙罪,但在指控的其他幾項罪名方面,他隻是牽連犯,而不是主犯。
法庭上,其他團夥成員對指控提出異議,大部分被告人稱,隻是打電話或按照曾愛國的指示操作,但沒有發送詐騙短信。
公訴人表示,李明公司承接曾愛國的詐騙短信業務,一開始是幫助發送詐騙短信,此後李忠主動提出,給曾愛國未曾掌握的公民手機發送短信,因此三人構成共同犯罪。
對此李忠辯稱,自己提供給曾愛國的公民號碼都是假的。李明則表示,自己公司一直是正規經營,沒有為曾愛國發送詐騙短信,其也不屬於集團犯罪。
李明辯護人提到,李忠接受曾愛國的短信業務,但李明對此並不瞭解,曾愛國隻是將合作款項打到李明賬上,他將這些錢款大部分交給李忠。
案件未當庭宣判。
詐騙團夥 " 打包 " 收購考生信息
" 這是近些年來破獲的規模最大、且涵蓋全部作案流程的一起助考詐騙案。" 海淀檢察院科技犯罪檢察部白磊介紹,這類詐騙受害人群涵蓋國傢級各類考試的考生,從高自考到職業資質考試不一而足。
助考詐騙特點是,被告人在考試報名結束後,通過黑客等渠道,獲取該類考試考生信息,然後向其發送有真題等消息。而實際上,他們手上並沒有任何與考試有關的資料。
白磊表示,分工方面,曾愛國所在的助考詐騙集團,會有人負責專門聯系黑客,進入某類考試報名後全部考生的信息服務器,然後以一二十萬元的價格打包購買。
此後,集團會有人將這些信息發給李明所在的負責短信發送公司,由後者向考生發送詐騙短信。考生收到短信,所聯系的又是曾愛國所在的湖南助考詐騙團夥成員,並將錢款打入曾愛國團夥賬戶中。
量刑方面白磊提到,根據最新出臺的法律規定,非法獲取公民信息 5000 條以上,面臨 3 到 7 年有期徒刑。
新京報記者 王巍 編輯 李驍晉 校對 陸愛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