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傢庭暴力!法院給她開瞭“人身保護令”

03-08

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蔡磊 記者 何潔)" 禁止被申請人冷某對申請人何某實施傢庭暴力;禁止被申請人冷某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何某及其相關近親屬。如冷某違反上述禁令,法院將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現代快報記者瞭解到,近日,昆山法院簽發瞭 2018 年的首份 " 人身安全保護令 ",禁止被申請人冷某對其妻何某實施傢庭暴力。

據申請人何某稱,其與被申請人冷某系夫妻關系。因冷某賭博及傢庭暴力等情形,已經就離婚提起訴訟。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冷某多次毆打何某,並對何某人身及親屬進行多次威脅,為避免冷某再次傷害申請人及傢屬,故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

法院通過審查,認為何某的申請符合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法定條件,遂在 72 小時內作出民事裁定:禁止被申請人冷某對申請人何某實施傢庭暴力;禁止被申請人冷某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何某及其相關近親屬。如冷某違反上述禁令,法院將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官介紹,近年來,傢庭暴力已然成為社會關註的熱點話題,也是婦女權益保護的重要方面。2016 年開始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傢庭暴力法》,為受傢暴侵害的婦女提供瞭法律保障,其中最重要的制度設計就是人身安全保護令,即當事人因遭受傢庭暴力或者面臨傢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編輯 張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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