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教工交錢赴悉尼演出 變成在臺下伴唱

07-28

說好的去悉尼歌劇院演出,結果是在臺下給人伴唱?在每人交瞭兩萬多元之後,18 名北大教工合唱團的成員,踏上瞭事後讓他們尷尬的澳大利亞之行。

將他們送出國門的是個人獨資企業北京友誼聯盟文化交流中心 ( 以下簡稱 " 北京友誼公司 " ) 。多名教工告訴中國青年報 · 中青在線記者,此行全程 13 天,包括演出、參觀等等,最初,他們被告知這是一次 " 公務交流 ",但最終,他們拿著個人訪客簽證,登上瞭赴澳的飛機。

" 演唱 1~2 首歌曲 " 變成 " 在臺下給歌手伴唱 "

2 月 12 日晚 7 點登上悉尼歌劇院舞臺演出,18 名北京大學教工盼望這一刻已久瞭。

若一切按照與北京友誼公司的合同約定,這些北大教工合唱團的成員,將在悉尼歌劇院一展歌喉,演唱 1~2 首曲目。

" 能登上悉尼歌劇院的舞臺,這一輩子都值瞭。" 一名教工說,為瞭演出成功,每周 1 次的練習增至 3 次,2 月 2 日到達澳大利亞之後,連在機場、大巴車上和酒店大廳,他們都不放過練習的機會。

教工王德利表示,他們練得最多的曲目是《我的珠穆朗瑪》,因為 " 這首歌有民族特色,參加文化交流活動,選這首歌比較好 "。

但是,2 月 12 日中午,北大教工突然被隨行工作人員告知:這些歌當晚在悉尼歌劇院不能唱瞭。

多名教工告訴中國青年報 · 中青在線記者,他們被要求改唱《我的祖國》的副歌,並且是給一名安徽籍歌手伴唱。教工們有些不滿,但還是急忙開始瞭新的排練。

這首大約 5 分 30 秒的歌曲,副歌共 3 段,大約 1 分 30 秒,不到全長的三分之一。

" 後來我們才知道,那是安徽籍歌手的演唱會。" 教工趙曉梅說,《我的祖國》系演唱會的 19 首曲目之一,而當北大教工後來拿到節目單,才發現這首歌的伴唱欄印的是另兩個合唱團,並沒寫北大教工合唱團," 我們很憤怒。"

多名教工回憶,他們在歌劇院並不像 " 演出者 ":沒法走演員通道,而是每人手裡拿著一張 " 觀眾票 ",在劇院門口排隊;入場後沒法到後臺候場,每人均被安排在觀眾席第一排,等待演出的到來。

《我的祖國》是安徽籍歌手當晚演唱的第二首歌。多名教工稱,他們彼時起立,但未能上臺,隻能原地站著,在臺下背對觀眾、面朝舞臺唱著副歌," 連話筒都沒有 "。而臺上已有兩個合唱團。

" 這不行,必須得轉過身,哪能背對著觀眾唱歌。" 趙曉梅對身邊的教工說。在唱最後一段的時候,她與身旁教工商量著,一齊轉身面對觀眾,其他教工也跟著轉瞭過去。

遠道而來,約定的演唱 1~2 首曲目,怎麼成瞭在臺下給歌手伴唱副歌?看重此次演出的一些教工開始認為,自己被北京友誼公司戲弄瞭," 有的觀眾好像在嘲笑我們 "。

在部分當地媒體看來,北大教工也不像是來演出的。澳洲華人網報道稱,安徽籍歌手演唱《我的祖國》的時候,邀請瞭臺下來自北京的北大合唱團等等," 與她一起互動 "。

活動宣傳透露的官方色彩

北大教工為何遠赴澳洲?項目宣傳傳遞出的官方色彩無疑是原因之一。

事情可追溯到 2016 年 10 月。北大教工提供的一份錄音顯示,在排練現場,合唱團的指揮高維鴻引薦瞭一個名叫魏慶輝的人,稱其為 " 魏主任 "" 文聯的領導 "。在這段 20 分鐘的錄音中,魏慶輝對這一身份並未否認。

高維鴻告訴中國青年報 · 中青在線記者,自己是北京某中學的音樂教師," 中學領導跟魏主任合作多年瞭,去過美國、加拿大 ( 參加演出交流 ) ",魏也和校領導在一起開會,她感覺其系文聯領導。此番,高維鴻便向其詢問北大教工能否出國演出。

魏慶輝給瞭肯定的答案。魏告訴教工們,文化部近年在海外推出瞭 " 歡樂春節 " 活動,2017 年春節,澳大利亞將把悉尼歌劇院作為演出場地之一,中國駐澳使館也會舉辦中國文化周活動," 我們這次邀請大傢去,也是參加這兩個主題的活動 "。

澳大利亞之行共 13 天,魏慶輝把這稱作 " 公務團組 "。前述錄音顯示,她稱,除瞭 " 公務的交流訪問 " 以外,其餘日子,他們設計瞭一些 " 便於訪問、便於參觀、便於瞭解當地文化 " 的旅行。

" 我們出訪就是沖著文聯這個牌子去的。" 教工王德利告訴記者,文聯是有官方背景的,他們才去參加," 如果你說是一個企業搞的活動,我們大部分人會選擇不去。"

但在悉尼歌劇院演出的糾紛發生之後,多名教工聯系瞭北京市文聯,對方否認魏慶輝是其工作人員。今年 3 月的另一份錄音則顯示,魏慶輝面對多名教工討說法時,自稱不屬於文聯哪個部門,但是系 " 文聯系統的 "。

中國文聯、北京市文聯多名工作人員向記者證實,魏不是文聯員工。一名工作人員認為,她可能是其會員單位北京某協會的工作人員," 她對北京中小學比較瞭解,我們有一些項目,就通過她聯系,搭個橋 "。不過,該協會工作人員受訪時稱,魏慶輝也非其工作人員,隻是曾有些活兒外包給瞭她。

今年 7 月,記者就此詢問魏慶輝,她回應稱在北大介紹時沒自稱文聯工作人員,且有在群裡糾正錯誤的身份信息。當記者追問其是如何介紹自己的,她稱不記得瞭。

在彼時魏慶輝介紹項目之後,赴澳 " 出訪 " 活動吸引瞭 18 名北大教工、3 名合唱愛好者以及 5 名教工傢屬報名。2016 年 11 月,王德利交瞭 2.77 萬元的 " 赴澳大利亞交流款 ",收據上的收款單位為 " 北京友誼聯盟文化交流中心 "。

工商資料顯示,該中心系成立於 2008 年的個人獨資企業,註冊地址為北京某賓館 018 室。記者實地探訪發現,這是一間地下室,門上貼著某機電設備公司的牌子。賓館員工稱,地下室租金每天 50 元,部分公司曾在此註冊。

記者獲取的一份北京友誼公司員工資料載明,魏慶輝系該公司總經理。

涉事公司負責人稱是工作失誤

交款兩個多月之後,今年 1 月底,多名教工與北京友誼公司分別簽訂瞭協議書。協議正文每頁的最上方,都標註瞭文化部 " 歡樂春節 " 活動的 LOGO 和網址。

盡管該 LOGO 出現在正文每一頁,但記者對照悉尼中國文化中心發佈的 2017 年 " 歡樂春節 " 項目列表發現,前述 13 天日程僅有 2 月 12 日的悉尼歌劇院演出被列入官方活動,項目名稱是某安徽籍歌手演唱會。

演唱會的承辦單位並非北京友誼公司,而是澳大利亞一傢名為 " 澳豐文化 " 的機構——它與北京友誼公司共同作為甲方,印在瞭北大教工所簽協議的頂端,然而,協議末尾的甲方落款隻有 " 北京友誼聯盟文化交流中心 " 及其代表簽章,並無 " 澳豐文化 "。

澳豐集團總經理辛旭近日告訴中國青年報 · 中青在線記者,他們沒見過該協議," 這個合同等於冒用我們名字 ",不過,澳豐集團的確收瞭北京友誼公司的費用,負責安排北大教工在澳的部分活動," 但是,並沒有特指哪個活動,因為我們聯系上已經很晚瞭 "。

辛旭認為此次合作是匆忙的。她稱,北京友誼公司多次更改活動方案,直到最後幾天,才確定下來," 當時魏老師希望爭取別的活動,比如參觀使領館或者文化中心,我們爭取過,但因為國內高訪等各種情況,使領館特別忙,沒辦法接待 "," 存在不可抗拒力量 "。

拜會使領館在當初也是魏慶輝介紹的 " 賣點 " 之一。協議所附的 "2017 北京大學教工合唱團赴澳大利亞‘歡樂春節’活動 " 行程顯示,2 月 12 日下午,他們將拜會中國駐悉尼總領事館,晚上則是 " 悉尼歌劇院演出 ",並註明 " 根據當日節目統籌和排練效果,優選 1~2 首曲目 "," 演出長短由藝術節組委會統一安排 "。

" 經過各方面的協調, ( 北大教工 ) 有參加一場演出的合唱。" 在辛旭看來,北大教工最終仍算完成瞭演出,盡管過程波折——早先,該公司被告知安徽籍歌手已同意北大教工參與合唱,但當他們親自瞭解的時候,歌手團隊稱並沒溝通過這件事," 突然我們變得很被動 "," 但我們整體考慮,畢竟是北大老師來瞭,能安排盡量安排 "。

而在受訪北大教工看來,僅在臺下伴唱,根本不能算是演出。" 這件事情必須查清楚。" 引薦魏慶輝的指揮高維鴻說,自己在澳洲便發瞭火," 老師們千裡迢迢來,就是為瞭演出、上臺。"

在今年 3 月與北大教工的一次溝通中,魏慶輝則將此次糾紛歸咎於工作失誤。錄音顯示,她對教工們說:" 剛才一位老師說到的,屬於我們工作失誤造成的,如,在悉尼歌劇院的演出沒有成功,沒有去成,還有去總領館等沒有實施,屬於我們的工作失誤,沒有問題,我回去商量,你們也商量一下,最低 ( 賠償 ) 你們可以承受多少。"

魏慶輝此前曾卷入類似糾紛

目前,已有北大教工以合同糾紛為由起訴瞭北京友誼公司。起訴書顯示,部分教工認為,其在悉尼歌劇院演出、參與文化交流等主要目的不能實現,行程服務質量低下,故請求法院判令解除協議書,由該公司退還個人的全部交流活動費用 2.68 萬元,並書面道歉。案件目前尚未開庭。

這不是魏慶輝及其團隊首次卷入類似糾紛。據《京華時報》2006 年 2 月報道,北京市海淀區實驗小學 76 名小學生赴澳參加交流活動,宣傳材料顯示,學生們可聽取 2000 年悉尼奧運會工作人員介紹經驗,在悉尼市政廳舉行以奧運會為主題的演講等等。

但學生事後反映,與奧運會相關的多項行程並未兌現,交流表演也變成商業演出。此後,海淀區實驗小學起訴瞭活動的主辦和協辦單位北京音樂傢協會、北京全明星公司,索賠 19.4 萬多元。魏慶輝在工商登記資料中是全明星公司的總經理。

法院在 2006 年 10 月一審駁回瞭實驗小學的訴訟請求。法院認為,該小學在簽訂協議前的行政會上,以及在與學生傢長簽訂的合同中,都寫明參加的是 " 華人新年音樂會 ",因此,應當認定該小學知道此次活動的主題和內容,不存在組織方擅自更改、欺騙學校的情況," 雖然活動中有一些瑕疵,但不存在違約行為 "。

參加此番北大教工赴澳之行的一名人士告訴中國青年報 · 中青在線記者,若隻是起訴沒能演出,她贊同;但若起訴此行全程劣質,則不贊同," 合同上寫的是六菜一湯,我們是八菜一湯;寫的是三星級,我們住的是四星級的 "," 我個人覺得收費不貴 "。

在其看來,盡管悉尼歌劇院演唱、拜會使領館這兩個被重視的出訪日程沒有完成,但其他 12 天的日程,如參觀公園、動物園、大學、博物館,還有黃金海岸的華人新年慶祝活動、與悉尼華聲合唱團交流聯歡等等,整體上看基本都實現瞭。

但另一些教工表示,他們簽訂合同是基於對官方背景的信賴,可北京友誼公司在前期以及合同文本的介紹中,均有誇大之嫌,且最關鍵的演出承諾基本沒能兌現。

對此,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許浩認為,前述協議約定的 " 演唱 1~2 首曲目 " 並不明確,但依據演出的行業慣例,如無其他約定," 曲目 " 應指獨立完成的曲目,不包括伴唱;北京盈科 ( 上海 ) 律師事務所律師林長宇則認為,在臺下伴唱通常不算演出,演出必須是在舞臺上。

受訪律師還認為,若法院認定相關公司存在違約行為,應劃定並追究合同主體的責任," 誰蓋章就找誰 ";在本案中,若有其他機構雖未簽章但實際履行瞭合同,也可能被追究責任。

7 月 7 日起,記者多次聯系魏慶輝見面或電話采訪,在電話溝通之後,魏並未赴約。7 月 13 日,記者將采訪問題短信發給魏慶輝,截至發稿未獲答復。7 月 24 日,記者再次致電魏慶輝,其掛斷電話。

本報北京 7 月 27 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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