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養父母生活 44 年 雙親患重病她不離不棄

03-11

邵陽新寧的劉月紅,至今和她的養父養母生活在一起,有 44 年瞭。

在 2010 年起,她 75 歲的養父劉華芳患腸癌,如今已經到晚期,77 歲的母親高血壓,心臟病嚴重,生活的苦難折磨著這個不幸的傢庭。

可是多年來,劉月紅花費所有的心血,不離不棄在養父養母身邊。

月薪 2000 多,幾乎全花費在養父母身上

劉月紅住在新寧縣月漢村。今年春節期間,記者來到瞭劉月紅傢,一傢人包括親朋大團圓,圍爐吃飯,在鄉下,燃起瞭煙花鞭炮,一派熱鬧的景象。

大門上貼著對聯:鴻運當頭萬事興,吉星高照全傢福,橫批:一帆豐順。

" 祝爸爸媽媽新年身體健康,感謝一直以來對我的照顧!" 劉月紅端著甜酒觸景生情,哽咽著說。

" 我跟我的爸爸媽媽(養父養母)已經生活 40 多年,在我的心理,他們都比我的親生父母還要親," 劉月紅在日記裡如是寫道。

2 月 24 日(正月初九)早晨 6 時,劉月紅起早準備前往工作單位,叮囑養母張曼華,幫爸爸(養父)記著吃藥,別讓他拉尿拉在身上瞭。

張曼華說,自己會幫老伴換尿佈,要劉月紅安心上班。

養父劉華芳腸癌晚期,77 歲的養母張曼華經常因為高血壓、心臟病突發而住院,養父母的每個月治療費要花費數千元,生活的重擔全部壓在劉月紅一人身上。

劉月紅在一傢單位食堂工作,每天早晨有時 6 時,有時 5 時必須到,工作就是做早餐或中餐,月薪 2000 多元。

據悉,劉月紅在這裡已經連續幹瞭 5 年。為何在這裡工作,原來這裡上班隻要上到中午,因為她還要趕回傢,給養父母做午飯。

另外,還要去照顧患癌臥床的養父。養父無法動彈,每天拉屎拉尿在床上,從下午 1 時一直忙到下午 6 時許,每天為患癌的養父換兩到三次儲便袋和尿不濕,已經成為瞭劉月紅的日常工作。

劉月紅所在的月漢村地勢較高,有時自來水無法供應上來,她便要到三四裡路外的一口水井打水。用裝純凈水的大桶子盛水,然後又用肩膀扛回去。

劉月紅明白,留給養父的時間不多瞭,看著養父每日忍受著病痛的折磨,劉月紅心如刀絞。但再苦再累,劉月紅都要拼盡全力給予養父最周全的照顧。

丈夫不孝順養父養母:毅然與他離婚

" 你辛苦瞭,閨女。" 病痛中的劉華芳看到記者到來,緩慢地對劉月紅說,而劉月紅說,自己並不辛苦,要父親不要牽掛。

劉月紅依然記得小時候,養父將她當掌上明珠一樣對待,專門幫她買這買那,閨女有什麼需要,都盡量滿足她。她希望養父面對病魔,要堅強些。

張曼華依然收藏著女兒劉月紅剛到傢裡的那張條子。這張紙條的日期為 1974 年 3 月 23 日,紙條上,一名許先生和戴女士稱,自願將女兒過繼給張曼華夫妻撫養成人。

" 她以前叫許群湘," 張曼華說,她沒有生育能力,當時 8 個月大的劉月紅被母親送到瞭劉傢。從此,這裡成為瞭劉月紅的新傢。

" 人傢瞧我不起,我就心裡痛。" 張曼華說,當時許多人都知道劉月紅是帶來的,作為母親,張曼華沒少受氣。她將劉月紅當親生女兒撫養,雖然傢裡窮,但養父母對女兒有求必應。

" 小時侯,放學後跟父母親放牛,同伴在玩,我都沒有跟他們玩過。" 劉月紅說,當時要不跟媽媽打豬草,要不就是砍柴。從小,她就有個志向,要給養父母最好的生活,要對他們負責,讓父母親為她感到驕傲。

孝順是劉月紅對養父母最真切的回報。她說,自己的丈夫正是對養父母不孝順,又常年傢暴,劉月紅斷然與對方離婚。

為瞭給養父母治病,後劉月紅曾一度到外面打工,為瞭怕養父母擔心,她特意寫瞭一封信:" 尊敬的爸媽,你們辛苦瞭,養育我這麼大,我總覺得愧對你們,您二老沒有沾我一點光,到這個年齡還讓你們操心。心中好過意不去,隻能默默地盡我最大的努力去孝順你們。"

" 爸,你辛苦的一生,我都知道,你是好善良的父親,一直與世無爭的走你的路 ……" 劉月紅正在信中如是寫道。

瀟湘晨報記者 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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