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宣判 : 原告不符招錄條件
去年 6 月,中國青年報刊發《文學碩士掉入 " 文字迷宮 "》,報道瞭 " 江蘇徐州碩士筆面試第一被拒錄 " 一事。
截圖來源:中國青年報
2016 年,江蘇師范大學文學碩士紀元,在江蘇省徐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報考瞭市城市房屋征收辦公室,這是市城鄉建設局下轄的一傢事業單位。
紀元筆試獲得第一名,通過瞭資格審查,面試也名列第一。
沒想到,就在錄用結果公示前兩個小時,她突然接到城鄉建設局人教處的通知——因專業不符,她的錄用資格被徐州市人社局取消。
截圖來源:@中國之聲
紀元的研究生專業是 " 比較文學與世界文學 ",徐州市招聘專業要求中列的專業是 " 中國語言文學 " 等 6 個具體專業。江蘇師范大學研究生院為她開具瞭一份證明:紀元所學專業為教育部認定的 " 中國語言文學 " 一級學科下屬的碩士二級專業方向。
因不服人社局做出的 " 取消 " 決定,紀元將徐州人社局告上瞭法庭。昨天下午,此案在江蘇徐州鐵路運輸法院公開宣判。
來源:交匯點
一審判決如下," 確認被告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 2016 上半年徐州市事業單位招聘中取消原告紀元聘用資格行為違法;二、駁回原告紀元的其他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 50 元,由被告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擔。"
據中青在線報道,法院認為,在招聘公告依據的專業參考目錄中," 中國語言文學 " 為中文文秘類下的具體專業,而非專業類別(大類)。招聘公告對崗位均設置瞭明確的專業條件,設置到大類的均在後面註明 " 類 " 字,設置到具體專業則列明具體專業名稱。涉案崗位的專業要求為 6 個具體專業,中國語言文學是其中具體專業之一,與該崗位設置的其他 5 個專業屬並列關系。
徐州鐵路運輸法院同時指出,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聯合印發的《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1 年)》並未對學位和學歷證書上的專業作具體規定,我國目前也無其他法律規范對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證書具體專業的填寫作出統一規定。該院認為,學歷證書的學科專業內容原則上應根據學校的招生簡章所示的學科專業填寫,一級學科和二級學科均可以作為具體專業填寫,中國語言文學可以作為碩士招生的專業方向,並在碩士學位的學位證書上予以載明。
徐州鐵路運輸法院認為,紀元的主張,混淆瞭我國高等教育學科分類與人社部門人才招聘崗位專業要求之間的關系,缺乏事實根據和法律依據。
不過,該院確認徐州市人社局取消紀元聘用資格行為違法,認為徐州市人社局在取消紀元聘用資格前,未告知其陳述申辯的權利,違反瞭正當程序原則及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程序要求。同時,徐州市人社局把關不嚴,導致紀元通過初審、筆試、復審、面試,進入體檢考察,其在招聘過程中未能及時審慎履行職責,實屬不當,應在今後工作中切實加以改進。
徐州鐵路運輸法院表示,考慮到徐州市人社局在該問題上實體處理正確,整個徐州市的該次招聘工作已經結束,判決撤銷其行政決定,將會給國傢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害,故不支持紀元恢復其聘用資格的請求。
此外,今年 1 月發佈的《江蘇省 2018 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特別說明:" 由於各類院校專業名稱設置不統一,每年都有新設專業,參考目錄無法全面涵蓋普通本專科、研究生、自考、電大、函授、成教、遠程教育、黨校以及境外高校等各類學校所設專業。因此,在報名階段,如有報考人員所學專業不在《專業參考目錄》范圍內,但和所報考職位要求專業非常相近的,在 2018 年 2 月 3 日 16:00 之前,報考人員可向招錄機關(審核單位)提供由學校開具的成績單等課程設置證明材料,經審核後如認為符合所報考職位專業要求,即可以所學專業報考該職位,招錄機關(審核單位)及時在報名網站上公告該職位的專業調整情況。"
據央廣網報道,法院在隨後召開的新聞媒體通氣會上,還回應瞭外界對案件超期審理、原告被告雙方是否接受過調解等外界質疑。
關於審理時間較長的問題,法院新聞發言人回應稱:" 這個案件審理的時間確實較長,主要原因有四點:第一,案件事實復雜,法律適用問題疑難,我院多次向有關部門補充調查相關情況,聽取專門意見。第二,原被告均表達瞭調解的意願,方案也反復協商。第三,原告在起訴之初未能準確表達訴訟請求。第四,隨著案件審理的深入,相繼追加瞭多個第三人參加訴訟。"
一審宣判結果也引發網友關註:
@免得說我是哪傢粉絲:專業不符是怎麼通過報名和資格審查的?
@可不可以不要昵稱:如果不符合條件,報名時就應該告知啊
@張吉華兒:對專業要求這麼嚴合理嗎?筆試面試都考瞭第一,還上瞭法庭,最終還是這結果?
@征服世界的貨:我確實沒看出這兩個專業有啥聯系
紀元的父親:還會繼續上訴
據央廣網報道,庭審結束後,紀元的父親紀偉表示,在法院判決中作為重要依據的《2016 年徐州市公務員招錄專業參考目錄》是由徐州市人社局自行制定的,且其中對專業的分類,明顯與省、國傢級的學科分類目錄存在不同,隨意性太強。對判決結果他無法接受,還會繼續上訴。
紀偉 圖片來源:央廣網
紀偉說:" 中國語言文學可以解釋為一個大類,也可以解釋為一個專業,都是他說瞭算,這裡面就有一個伸縮的空間,人社局就可以在這個空間內無限延伸,這樣就導致未來的考生在考試的時候,拿不住到底是專業還是大類瞭,這樣的事將來還會有。我們一定會上訴的。"
紀偉還表示,法庭認定瞭人社局的行政違法行為,但是卻沒有人承擔違法責任。" 你判它違法,又沒有人承擔這個違法責任,法院判決不就成瞭‘和稀泥’,在我理解,法院判決不是黑的就是白的,不可以有中間地帶,我兩邊都不得罪,那是不行的,不可理解。"
據現代快報報道,他認為,專業設置的解釋權應該在教育部門,而非人社局。
此前報道回顧:
" 中國語言文學 " 是具體專業還是專業大類?
此前,徐州市人社局認為,紀元的專業 " 比較文學與世界文學 " 屬於 " 中國語言文學類 ",不是 " 中國語言文學 "。
江蘇師范大學研究生院為她開具瞭一份證明:紀元,系我校 2009 級 " 比較文學與世界文學 " 專業畢業生,該專業為教育部認定的 " 中國語言文學 " 一級學科下屬的碩士二級專業方向。
來源:央廣網
導師告訴她,這種事不是第一次發生瞭。有學生考教師編制也遇到類似情況。學校蓋章時沒有猶豫,顯然已有經驗。
用人單位徐州市城鄉建設局也打瞭一份報告,向人社局詳細說明情況:該局城市房屋征收辦公室及局人教處在資格審查時認為," 比較文學與世界文學 " 屬於 " 中國語言文學 " 下的二級學科,屬於招聘科目范圍。
截圖來源:@中國之聲
報告中還強調:" 在招錄過程中,紀元同志筆試、面試成績均為第一,通過考察瞭解也比較適合使用要求,招人單位市征收辦希望能招錄該同志。鑒於此,本著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懇請領導予以商榷。"
不過,徐州市人社局並不認可這兩份材料。
中國青年報 · 中青在線記者 郭路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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