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捐贈失信人乘飛機火車將受限

02-25

昨天下午 , 國傢發改委、人民銀行、民政部等 40 個部門聯合簽署並發佈《關於對慈善捐贈領域相關主體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 明確瞭 2 類激勵對象和 5 類懲戒對象 , 建立瞭慈善捐贈紅黑名單 , 這意味著慈善領域正式納入社會信用管理的總體范疇。

慈善捐贈信用紅黑名單將向社會公佈

據悉 ,40 個部門共同簽訂的備忘錄 , 約定共享慈善捐贈領域的紅黑名單 , 可以通過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向簽署該備忘錄的相關部門提供守信聯合激勵與失信聯合懲戒的名單及相關信息 , 並按照有關規定動態更新。同時 , 在 " 信用中國 " 網站、" 慈善中國 " 網站、國傢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民政部門戶網站等向社會公佈。各部門從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獲取守信聯合激勵與失信聯合懲戒信息 , 執行或協助執行本備忘錄規定的激勵和懲戒措施 , 定期將聯合激勵與懲戒實施情況通過該系統反饋給國傢發改委和民政部。

慈善捐贈守信主體將享多重優惠

《合作備忘錄》中還明確瞭 2 類激勵對象和 5 類懲戒對象。其中在激勵對象中 , 不僅包括在民政部門依法登記或認定、評估等級在 4A 以上的慈善組織 , 還包括有良好捐贈記錄的捐贈人 , 特別是在扶貧濟困領域有突出貢獻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同時 , 聯合激勵的對象必須是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核查信用優良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組織 , 即無不良信用記錄 , 不屬於黑名單、重點關註名單對象。

同時 , 也對 5 類失信聯合懲戒對象進行明確規定 , 其中不僅包括被民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列入社會組織眼中違法失信名單的慈善組織 , 以及這些慈善組織的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 也包括在通過慈善組織捐贈中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定承擔責任的捐贈人 , 在接受慈善組織資助中失信 , 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定承擔責任的受益人 , 以及被公安機關依法查處的假借慈善名義或假冒慈善組織騙取財產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

此外 , 該《合作備忘錄》還明確瞭對慈善捐贈領域守信主體的 26 條激勵措施和對失信主體的 24 條懲戒措施。這些措施由 40 個相關部門和單位聯合實施 , 涉及民生、科教、國民經濟的各個領域以及工商、稅務、海關、質檢、公安等各市場監督領域 , 既有對守信主體的各種優惠、誠信記錄 , 以及優先或者便利獲得相關資格和服務的激勵 , 又有對失信主體限制準入、重點監管、取消待遇等方面的懲戒。

慈善捐贈失信主體乘飛機火車將受限

北青報記者註意到 , 在對失信主體懲戒措施方面包括限制其取得政府供應土地;對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案件當事人 , 被人民法院按照有關規定依法采取限制消費措施或依法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 限制乘坐飛機、列車軟臥、G 字頭動車組列車、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高消費及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以及限制其購買非經營必須車輛等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等。

據相關負責人介紹 , 備忘錄明確瞭聯合激勵和懲戒對象的范圍 , 向社會告知哪些行為屬於引導鼓勵的 , 哪些行為屬於堅決打擊的 , 體現瞭國傢對慈善活動的倡導方向。引導社會各界通過慈善組織進行慈善捐贈 , 通過慈善組織實現捐贈財產的公開透明 , 將慈善捐贈全過程置於陽光下接受社會監督 , 同時對慈善組織的違法違規行為堅決予以懲戒 , 打造 " 風清氣正 " 的慈善環境。 ( 記者 武文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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