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發現結婚證是假的 然後他們又結婚瞭

02-27

離婚時才知道當年結婚證是假的,更有趣的是,不離瞭,領瞭新的結婚證。

王偉(化名)和張倩(化名)是來自江蘇某縣城的一對夫妻,丈夫王偉和妻子張倩結婚後帶著孩子來到南京打工。一起拼搏十多年後,夫妻倆突然鬧起瞭離婚。2017 年,兩人帶著結婚證來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沒想到,民政局工作人員經過一番核查後告知二人,兩人的結婚證是假的,讓他們二人去公安局把戶籍由已婚變更為未婚即可。南京市鼓樓公安分局江東派出所戶籍警張葉彤接待瞭二人,經過多次耐心的交談和大量的協調,王偉和張倩由原本迫切想要離婚的心情轉變為耐心配合民警工作。2018 年 1 月,兩人還去重新登記領瞭結婚證,成瞭皆大歡喜的結果。

一個離奇的訴求:

竟然有人要把戶籍上的已婚變更為未婚

張葉彤 2012 年從警,2014 年開始從事戶籍警工作。2017 年 11 月底,張葉彤接待瞭王偉和張倩夫妻二人,兩人有一個離奇的訴求,他們要將戶口本上的已婚變更為未婚。" 這個訴求非常奇怪,而且很少見。" 張葉彤稱,正常訴求都是從未婚變已婚,或者是已婚變離婚。一個明明結瞭婚的兩口子怎麼可能是未婚呢?帶著這個疑問,張葉彤對二人進行瞭解,原來,夫妻倆是從民政局出來的,兩個人原本要到民政局去辦離婚,後來民政局同志說隻要到公安將戶籍從已婚變成未婚即可。

顯然,這兩人的說法之下存在隱情。剛開始,王偉和張倩二人還不願意對張警官挑明真實情況,隨著交談的深入,兩人才告訴張警官,他們本來是去離婚的,民政局經過查詢說兩個人的這本結婚證是假的。結婚 11 年,竟然連自己的結婚證是假的都不知道,這實在太蹊蹺。張警官將二人的材料留下後,發函至當地民政部門詢問,才得知,兩人的結婚證確實是假的。

一段往日的歷史:

未到法定婚齡,二人花錢請人幫忙辦結婚證

那麼,11 年前,兩人結婚時究竟發生瞭什麼,為何一本假證會讓兩人相信瞭 11 年?2 月 26 日下午,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聯系到瞭當事人張倩女士,對方並不願意詳說當年的情況,張女士告訴記者,畢竟不是一段光彩的歷史。張女士告訴記者,當知道結婚證是假的時他們二人都吃瞭一驚,但聯想到當年辦證的情況也就想通瞭。

原來,當年張倩和丈夫王偉都生活在江蘇一個縣城內,都是一個地方的人,兩人很早就認識瞭,結婚時張倩還未到法定婚齡。在傢人的堅持之下,兩人必須領證才能結婚。於是就請瞭當地一位德高望重的老前輩幫忙。經過一番忙乎,還花瞭錢,這位老前輩順利將結婚證交到瞭兩人手上。張女士表示,她知道未到法定婚齡不能結婚,但她並不知道這張結婚證是假證,這麼多年,他和老公王先生都沒懷疑過這張證是假的。

90 後戶籍警花邊工作順帶調解,二人竟破鏡重圓

接手瞭王偉和張倩的情況後,張葉彤按規定向兩人的戶籍地民政局發函詢問,得到的答復是,兩人的這本結婚證確實是假證。剛開始,兩人的心態非常焦急,盼望著能早點把婚離瞭,因此一直在催促張警官,希望她能趕緊把戶籍上的信息改過來。按照規定,張警官詳細查閱瞭二人的相關材料。並告訴二人,並不是簡簡單單就能辦理的事情,需要和原戶籍所在地進行溝通,需要大量的工作。在反復的溝通中,張警官告訴夫妻二人,當初年輕時一個不成熟的小決定,也許現在會給整個傢庭帶來很多影響,甚至還會影響孩子的未來。

這讓這對夫妻開始冷靜下來思考,但是卻又發現,由於缺乏對法律的瞭解,他們一時間竟然也不知道怎麼辦。這時,張警官主動承擔瞭幫助他們跟相關部門溝通的角色。" 前前後後需要寫很多申請,需要給很多部門打電話。" 張女士告訴記者,這些申請她甚至都不知道怎麼寫,有很多規定她也不知道,很多部門的名字她連聽都沒聽過,多虧瞭張警官的幫忙。就在前不久,張警官聽說兩個人已經領取結婚證,並決定重新在一起,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傢庭。

(紫牛新聞記者 季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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