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停車費太高?開發商:隔段時間挪一次車就好

03-06

近日,傢住寧鄉未來方舟小區的業主突然得知,小區一直免費的停車位將於 2018 年 3 月 5 日開始收費。收費細則中規定,未購買車位的車輛需要像社會車輛一樣按時段收費,業主維權時,一名開發商負責人 " 貼心 " 建議:可以出去幾小時再回來挪車啊。

3 月 5 日,一名業主告訴瀟湘晨報記者,這次收費是 " 全方位 " 的:除瞭未購買車位的車輛需要按時段收取費用之外,已經購買瞭車位的也需要收費。根據長沙酈晶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公佈的停車場收費標準,每個已購車位還需交 30 元 / 月的 " 服務費 ",備註中說明 " 不提供車輛保管 "。而未購買的則為 " 臨時車位 ",2 小時內免費,2-4 小時收費 5 元,12-24 小時則需收 20 元停車費。" 每天 20 元,那一個月就是 600 元瞭!"

而 30 元的服務費,業主熊先生稱," 他們(物業、開發商)說的是清潔衛生費用。" 而不提供車輛保管的備註也讓業主頗有微詞。

小區不少業主覺得這些費用難以令人接受,熊先生告訴記者,根據業主的走訪情況,自傢小區停車場的收費標準比遠高於附近以及同等地段小區。" 但是門禁、監控等一些配套設施卻沒有到位。"

3 月 4 日晚,部分業主與開發商、物業代表進行瞭一次溝通。面對業主對於停車費用的質疑,開發商的一名湯姓負責人告知業主,收費已成定局,並且 " 貼心 " 建議:如果想要避免收費,可以 " 隔一陣就出去挪一次車 "。

3 月 5 日,一個名為 " 未來在寧鄉 " 的公眾號中,作者湯湘對未來方舟業主提出的 " 天價停車費 " 問題進行瞭回應。該公眾號的的賬號主體為長沙潤怡城鄉開發建設有限公司,文中稱 " 未來方舟地下停車庫屬開發商資產,未計入住宅公攤面積,故開發商有權支配和處置。" 對於分時段的收費問題,回應 " 我們不引導鼓勵但我們接受和樂意看到業主間的車位租賃,互幫互助。2 小時內免費能滿足日間業主自身和探親訪友的需求,8-16 小時內 15 元也充分考慮瞭還未擁有私傢車位的最廣大業主朋友的情況。"

記者瞭解到,開發商特批予物業公司一個月免征期(至 2018 年 4 月 9 日凌晨零點結束),對於停車費問題,業主與物業開發商之間仍然未達成最終共識。

瀟湘晨報記者駱一歌 實習生劉正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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