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議將元宵節納入國傢法定節假日

03-02

法制晚報 · 看法新聞(記者 李洪鵬)今天是元宵節,恰好也是工作日。去年,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華中師范大學教授周洪宇提出建議,將元宵節納入國傢法定節假日。

今年,周洪宇再次赴京參加全國兩會。由於會前正逢元宵節,他向法制晚報 · 看法新聞記者表示,準備借此機會再次提出將元宵節納入國傢法定節假日的建議。

周洪宇認為,入法定假日後,民眾可以通過元宵節假日體味節日的歡樂和優秀的民族傳統文化,放松精神和身體,更好地傳承中華民族傳統文化。

周洪宇表示,傳統意義上,中國的年節從臘八到正月十五,或者從臘月二十三到正月十五。一般來說年前是忙年,大年三十到正月初一時團聚,正月初一到正月十五是拜年。一般民俗講,過完元宵才算過完年。

傳統元宵節,人們都會用五顏六色的紙做出各種各樣的燈籠。現代社會,由於元宵節沒有納入國傢法定假日,一天疲憊的工作結束之後,很多人連掛燈籠的興趣都無法提起。而作為元宵節最大載體的廟會、燈會、集會,也因為不是假日和安全因素的考慮,在很多地方被 " 一刀切 " 的禁止和取消。

2008 年 6 月,元宵節選入第二批國傢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但因為不是國傢法定假日,大部分人連元宵節的來歷都不甚清楚,就更談不上去傳承中華民族的傳統文化瞭。

基於節日的重要性以及對傳統文化傳承的憂慮,作為與清明、中秋、端午等傳統節日同等重要的節日,把元宵節納入法定假日就成瞭傳承民族傳統文化的必然。

因此,周洪宇建議在當今世界多元文化並存、東西方文化融合的形勢下,我們應將其納入國傢法定假日,從現代社會的理念和視角,揭示元宵節的內在價值,發揮、拓展和強化其功能,彰顯中華民族的文化自信,保持民族特色,弘揚民族精神,增強民族凝聚力。

周洪宇在 2006 年 3 月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曾經提出應將元宵節、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重陽節都納入國傢法定節假日。事實證明,這個建議絕大部分內容後來被采納。從 2008 年開始實施的《調整國傢法定節假日方案》中增設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為國傢法定休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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