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高研 記者 劉遙)男子邢某,因懷疑妻子小燕與一吳姓男子有染,於是將吳某等人約在一起吃飯,想把話說清楚。誰知剛見面,邢某的妻子就與吳某的妻子張女士吵瞭起來。在聽到張女士說她曾經將吳某和小燕堵在房間裡後,暴怒的邢某拔出事先準備好的水果刀將吳某捅至重傷。近日,南京高淳法院審理此案並作出判決,邢某因犯故意傷害罪獲刑 3 年,緩刑 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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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 39 歲的邢某與小燕結婚多年。2017 年 6 月左右,邢某突然接到張女士電話稱,自己的丈夫吳某正和小燕在一起,他們在蕪湖開瞭個房間。邢某聽完馬上打電話給小燕,可一直沒有打通,於是起瞭疑心。後來等小燕回傢後,在邢某的套問下,小燕承認自己確實去瞭蕪湖。邢某的疑心更重瞭,他打電話給吳某和張女士,想把大傢都叫在一起吃個飯,把話好好說清楚。
6 月 14 日,邢某等人在某酒店裡見瞭面,小燕最後一個到場,誰知她剛到就和張女士吵瞭起來,兩人還動起瞭手。張女士邊拉扯邊對著小燕怒吼:" 你們都被我堵在房間的廁所裡瞭,還有什麼可說的!" 邢某聽聞後,掏出水果刀撲向瞭吳某,將吳某的腹部、胳膊、背部等多處捅傷。當晚,邢某主動至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幸運的是吳某並未死亡,經法醫鑒定,他的脾臟破裂,該傷勢和因損傷引起的中度休克均已構成重傷二級,其餘傷勢構成輕傷二級。
事後,邢某向吳某賠償各項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 38 萬元。在全部金額支付完畢後,吳某出具瞭一份諒解書。
2018 年 1 月 9 日,公訴機關將邢某訴至高淳法院。公訴人認為邢某為泄憤,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但邢某在案發後主動投案自首,如實供訴犯罪事實並賠償瞭被害人的損失,獲得瞭諒解,可以酌情從輕處罰。
近日,高淳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邢某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文中人物系化名)
(編輯 餘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