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國歌情節嚴重可處 3 年以下徒刑

11-04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 4 日下午表決通過刑法修正案(十)。在刑法第 299 條中增加一款規定,明確在公共場合侮辱國歌情節嚴重的,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記者羅沙、楊維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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