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代表第四次聯名呼籲立法保護長江

03-10

現代快報訊(記者 鹿偉 謝毓靈)3 月 9 日,江蘇省人大常委會常務副主任陳震寧領銜,江蘇代表團 32 名全國人大代表聯名提交議案,呼籲制定《長江水環境保護法》。現代快報記者瞭解到,這已經是江蘇的全國人大代表第四次提交該議案。

此前,江蘇團的代表曾在 2014 年、2016 年、2017 年 3 次聯名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交瞭 " 關於盡快制定長江水環境保護法的議案 ",受到大會主席團高度重視。2017 年底,全國人大環資委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瞭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建議將長江保護立法列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規劃。本屆代表再接再厲,繼續提出此項議案,以促進長江水環境保護立法列入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盡快啟動立法程序。

據瞭解,長江是我國的第一大河流,水資源占全國三分之一,沿江城市占全國的三分之一,長江流域經濟總量占據全國 " 半壁江山 "。目前,我國飲用長江水的人口約為 4 億,南水北調工程全面建成後,飲用長江水的人口將達到 8 億左右。可以說,解決瞭長江流域發展與保護的問題,就解決瞭我國一半的發展與保護問題。但長期以來,長江承載著沿江 220 多座城市生活污水和數萬傢工業企業排放的廢水,長江水污染日益加重,水生態日趨退化的問題已經嚴重威脅到下遊的飲用水安全。從近年江蘇省人大開展的《江蘇省長江水污染防治條例》執法檢查情況看,長江下遊水環境形勢嚴峻、不容忽視:長江過境水量呈下降趨勢、上遊客水水質下降。長江成為沿江城市的下水道,沿江城鎮林立,港口碼頭密集,排污口與取水口犬牙交錯,也直接影響飲用水源地的供水安全。船舶運輸污染隱患較多,沿江岸線無序開發問題依然存在。缺少統一保護長江水環境的法律依據。

因此,制定《長江水環境保護法》,依法遏制長江水污染加劇和生態退化的態勢,推進生態環境修復,確保長江飲用水質和生態安全,確保長江經濟帶可持續發展迫在眉睫、刻不容緩。

代表們提出瞭立法重點——

一是確立 " 保護優先、節約優先、自然恢復 " 原則;

二是對長江功能進行法律定位,以飲用取水、生態用水為先,合理確定生態修復、生產用水、灌溉、行洪、 航運、旅遊等功能位次;

三是劃分嚴格的保護區,全流域實行分級保護;

四是建立全流域省際間聯防聯治協調機構,實行幹流上下遊水質交接責任制和雙向補償制度;

五是制定長江水環境保護與開發利用綜合規劃,合理佈局生產力,大力淘汰落後污染產能,嚴格限制污染項目向上遊地區轉移,沿江地區逐步建設循環經濟、綠色經濟園區,限期關閉重污染園區和企業;

六是加快生態修復工程建設,共同打造全球最具影響力的綠色大河經濟帶,並綠遍 " 一帶一路 "。

代表們呼籲,將制定《長江水環境保護法》列入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盡快啟動立法程序;由全國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牽頭,國務院有關部門及幹流各省(市、區)立法機構參與起草。

(編輯 高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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