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之後自覺壓力大,看小區車輛不順眼,隨手砸瞭幾輛車,這位來自山西臨汾的小夥子為自己酒後的沖動付出瞭代價。日前,淮安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瞭這起尋釁滋事案。
袁某在山西臨汾做教具生意,前兩年他隻身來到淮安市淮安區,平日裡住在朋友傢的小區翡翠城。不久前,因生意上出瞭問題,他心裡有點小鬱悶,夜裡 12 點左右獨自出門喝酒解悶。據袁某事後交代,自己喝瞭一瓶二鍋頭,外加五六瓶啤酒。喝完酒,袁某踉踉蹌蹌地走到小區裡,當看到停在路邊的一輛白色卡宴時,順手撿起地上一塊水泥做的下水道井蓋,對著車的左側車門砸瞭下去。這一砸,不光車玻璃被砸碎,就連後擋風玻璃也被砸壞瞭。
當砸完這輛卡宴後,袁某心裡異常的滿足。緊接著,他又看到旁邊停著一輛黃色寶馬和黑色紅旗轎車。這次,他不光砸瞭人傢寶馬車,還用紅色油漆給車塗上瞭顏色。據袁某交代,紅色油漆是在樓下撿到的,因為當時小區裡很多人傢在裝修,剩下不用的油漆桶就丟在瞭路邊。砸完瞭 3 輛車後的袁某越發覺得自己好像一名神勇的戰士,他揮舞著手中的井蓋,繼續砸向瞭周圍的奧迪、別克等車輛。砸完最後一輛的他,隨手將井蓋扔到瞭某輛車上後就回朋友傢休息去瞭。
第二天,袁某醒來忘記瞭自己所做的一切,隻是略微覺得胳膊有點酸,手上有兩個小傷口。然而,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等他回到瞭臨汾老傢時,民警已經在此等候多時瞭。歸案後的袁某如實交代瞭自己的罪行,並賠償瞭他所損壞的車輛損失 2 萬多元。
經審查,袁某酒後任意毀損停在居民小區內的多輛汽車,造成多名被害人經濟損失,情節嚴重,構成尋釁滋事罪。袁某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對其從輕處罰;其歸案後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並取得諒解,可酌情對其從輕處罰。綜上,袁某犯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緩刑二年。
(編輯 陳海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