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國議員遭立法會追薪 186 萬 回應 : 不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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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頌恒、遊蕙禎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被拒。(資料圖)

海外網 8 月 30 日電 香港立法會秘書處 29 日按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早前的決定,通過郵遞及電郵,向梁頌恒和遊蕙禎兩人發信,追討他們已申領的議員薪津共 186 萬元(港元,下同)。而遊蕙禎回復查詢時表明 " 不會還錢 "。

據香港橙新聞消息,梁頌恒及遊蕙禎被要求於下月(9 月)12 日或之前,退還全數已領取的薪酬、辦事處營運、酬酢及資訊科技等開支,每人約 93 萬元。兩人若未能在限期前繳交,立法會秘書處將展開法律行動。遊蕙禎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不會還錢。

" 辱國案 " 梁遊二人翻案無望

25 日,香港 " 青年新政 " 遊蕙禎及梁頌恒 " 辱國案 " 開庭審理,決定是否受理案件,終院開庭聆訊後,拒絕給予兩人終審上訴許可,遊梁並須支付訟費,兩人翻案無望。

遊蕙禎和梁頌恒於去年 10 月立法會就職宣誓時被指辱國。去年 10 月 12 日, 70 位立法會議員宣誓就職," 青年新政 " 梁頌恒及遊蕙禎在宣誓時展示印有 "Hong Kong is not China" 字樣的橫幅,兩人以英語讀出誓詞,其中將 "China" 讀成 " 支那 ",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拒絕為兩人監誓。 梁頌恒、遊蕙禎宣誓時刻意加入辱國和 " 港獨 " 字眼,引起全球華人憤怒。

此舉被指違反《基本法》第 104 條和《宣誓及聲明條例》第 21 條。關於 " 辱國案 " 宣判,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接受采訪時表示,法治不妥協。無論行政長官或政府官員,也不應該為瞭建立友好關系,而要在法治上作出妥協。她強調,雙方要建立橋梁,也必須要依法,有關的司法程序仍會繼續一段時間。

梁遊坦言尚無工作 " 謀生艱難 "

香港 " 青年新政 " 遊蕙禎及梁頌恒對於 " 終極上訴 " 失敗,甚至因此引來高達 1200 萬港元訟費,兩人坦言已準備破產。對於未來,兩人坦言 " 搵食艱難 "(謀生艱難),並表明不再參與補選。

據香港橙新聞消息,梁、遊二人曾在出席電臺節目時仍保持一貫死硬。被主持問到日後會否參與立法會補選,兩人均指不會考慮。談到兩人過去幾個月如何維持生計,遊蕙禎就透露已獲聘處理一些不必露面、不以自己名義的後勤 ( Back office ) 工作,但承認要維持生活相對困難,因要兼顧工作和政治。梁頌恒就指自己過去數月是自由業者," 有做社交媒體內容 " 的臨時工,但仍未想到日後會做什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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